先補課3天后黑皮!寒假+春節連放27天 學生族小確幸
▲提前補課「先苦後甘」, 明年寒假延3天放假。(圖/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學生的小確幸!只要「先苦後甘」寒假晚放3天,高中職以下學生之後就可以有寒假加春節總共連續27天的假期。教育部指出,配合明年農曆春節假期較晚放假,教育部開會討論決定,也就是讓寒假延後到明年1月25日開始放假,直到2月21日開學,讓寒假和春節假期連續。
教育部原訂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在1月19日結束,第二學期的開學日是2月12日,但明年除夕卻是2月15日,這樣代表學生寒假結束上3天課後,又要開始放假,因此決定將明年2月12日、13日及14日之課程,調整至1月22日、23日及24日先補行上課,也就是1月25日正式開始放寒假,而第二學期則是延至2月21日纔會開學。教育部進一步指出,爲因應課程調整,也將協調書商提早發放教科書,方便學校進行補行上課課程活動的安排,同時也將請各地方政府與學校及早做好課程準備,協助學生有效學習及課程延續。
相關期程調整說明爲以下:(一)106學年第1學期結束:107年1月19日。(二)106學年第2學期2月12日、13日及14日之課程:調整至107年1月22日、23日及24日先補行上課。(三)106年寒假起訖日期:107年1月25日至2月14日。(四)107年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107年2月15日至2月20日。(五)106學年第2學期春節假期後上課:107年2月2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