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裁準 國會改革法案 凍結半年
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4機關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9日裁準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停執行。圖爲司法院長許宗力(後右)準時下班。(郭吉銓攝)
全民關注的國會改革法案,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認爲《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5大項有違憲爭議,且有急切必要性等,19日裁準暫時處分,賴清德總統「暫時」不需到立法院國情報告。
8月6日辯論 最慢10月底釋憲出爐
憲法法庭表示,暫時處分裁定後,超過6個月或本案釋憲判決後,就失其效力。憲法法庭8月6日將進行釋憲案的辯論程序,包括審判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任期,將在今年10月底屆滿,釋憲案判決至遲在10月底前出爐,宣判之前國會改革法案全遭「凍結」。
這次憲法法庭裁準暫停適用的法條共有13條,涉及的部分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立委在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可以針對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憲法法庭認爲,這樣的規定是在《憲法》沒有明文規定下,課予總統義務,有違憲疑義。憲法法庭指出,總統一旦至立法院爲國情報告,恐將引發總統是否須履行修法後所課義務的憲政疑義,甚至引發朝野激烈對立與衝突,民主憲政運作的極重要公益,將因此遭受難以回覆的重大損害,爲了避免發生有作成暫時處分的迫切必要性。
立委對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質詢權行使,且不得反質詢部分,憲法法庭認爲,修法後,讓立委在質詢時可以對行政院長及部會首長當場或以書面要求提供資料,被質詢人非經主席同意,不得拒絕,將引發立法院與行政院間的憲政衝突,甚至形成憲政僵局。
13大法官同意 2人提不同意見書
人事同意權行使部分,憲法法庭認爲NCC及考試委員、大法官等人事提名與同意程序將進行,如果依新修改的規定將影響總統人事提名權等,造成難以回覆的重大損害,而被提名人被要求揭露相關資料,也侵犯其人格及隱私權。
國會調查權部分,憲法法庭表示,如果沒有暫停適用,會造成被調查的人被迫履行義務,相關文件、資料、檔案、證言與陳述內容等所包括之重要資訊或秘密,一旦被迫提供或揭露,往往如覆水難收;聽證會及藐視國會罪部分,憲法法庭認爲,行政院對立法院所負的責任是政治責任不是法律責任,《刑法》處罰官員在立院作僞證部分,也一併暫時適用。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中,13位大法官都同意暫時處分,蔡彩貞及張瓊文大法官則提部分不同意見書,認爲《刑法》「公務員在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虛僞陳述」及藐視國會罪的刑罰規定,不是難以回覆且重大,沒有暫時停止適用的必要。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府尊重憲法法庭對於暫時處分裁定,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條文,期盼早日釐清爭議;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於憲法法庭此次做出暫時處分裁定,勇於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作法,表示敬佩。他強調,行政院從來沒有迴避監督,國會改革一定要符合《憲法》規定,接下來本案訴訟階段,行政院會繼續爭取憲法法庭的認同。
在野痛批 憲法法庭淪執政黨工具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對此結果雖然失望但不意外,因爲包括民進黨都已預告19日憲法法庭要宣佈決定,這已經讓憲法法庭失去公信力。國民黨則表示遺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針對國會行使職權時的規範,目前爲立院休會期間,何來造成「立即性」的傷害?憲法法庭的判定節奏與結論,竟然與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的「神預測」有如此的吻合與巧合,莫讓人民質疑司法不如民進黨發言人一張嘴。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則痛批,民進黨發言人直接預告憲法法庭下班前就會做出裁決,顯然憲法法庭和民進黨聲氣相通,變成執政黨的政治工具,中立性跟獨立性蕩然無存,無怪乎人民無法信任司法。對於執政黨介入司法,甚至是憲法法庭,過程斧鑿斑斑,令人歎爲觀止。如果賴清德總統繼續以意識形態跟民意作對,臺灣民主前途堪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