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陣解散 稱不敵港府打壓
2002年創立的「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昨宣佈解散,香港中聯辦表示,違法行法追究到底。圖爲立法會前議員樑國雄、朱凱迪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7名被告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中新社)
2002年創立的「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昨日宣佈解散。民陣發表聲明表示約160萬元港幣的資產,將會指示民陣資產託管團體捐給合適的團體。
民陣已於8月13日召開週年大會,出席成員團體一致議決由即日起解散。
民陣稱,近一年多來,港府不斷以新冠疫情爲由,拒絕民陣及不同團體的遊行申請,各成員團體遭受打壓,公民社會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稱本希望繼續以原有的方式與市民迎難而上,可是召集人陳皓桓已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書處已無法維持運作,而在沒有成員參與來屆秘書處的情況下,只能無奈宣佈解散。
民陣表示,感謝過去19年來香港市民與民陣並肩同行,一同經歷反大白象工程、雨傘運動、反修例等運動,並且創造200萬人遊行的紀錄,「讓世界看到香港,讓燈光照耀黑暗,讓民主自由種在人心」;又稱雖然民陣今天不再存在,但相信不同團體仍然會繼續堅守理念,毋忘初衷。
民陣原本由數十個民間團體及政黨等組成,於正式解散前已有多個成員相繼退出,包括曾任召集人的陳皓桓、岑子傑、區諾軒和範國威,也因不同罪行被判囚或還押。
民陣昨日宣佈解散,香港警方下午隨即發出聲明,指出今年4月,警方已根據《社團條例》第15條,要求民陣提交其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但民陣未按時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所需資料,警方現正積極跟進民陣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
香港警方提到,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爲公司,也沒有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因此該組織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港警揚言,會繼續全力追究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香港中聯辦昨以「反中亂港」形容民陣,稱其垮臺是「人心所盼、咎由自取」,中聯辦還稱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和警隊對民陣涉嫌違法的行爲依法檢控,追究到底。
中聯辦又歸咎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與民陣有關,稱民陣「宣揚港獨、煽動暴亂,處心積慮地勾結國外反中團體損害港人利益,顛倒黑白致信多國駐港總領館爲攬炒派張目」,痛斥是「徹頭徹尾的香港禍亂之源」。
大陸國務院港澳辦也批評,民陣宣佈解散是想玩一出「金蟬脫殼」的把戲,逃脫法律追責,這是癡心妄想。大陸新華社也將民陣定性爲「反中亂港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