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比生產更重要

圖╱本報資料照片

生產與所得的差異

國民所得統計概念千絲萬縷,多數人雖能侃侃而談保二、保三,但並不曉得經濟成長是怎麼算的,也許有人會說:「我知道,經濟成長是GDP的成長率。」嗯,這隻答對了一半。

經濟成長率是運用GDP算出來的,但並非GDP的成長率,以能源危機的1974年而言,美國GDP成長8.4%,然而經物價平減後的實質GDP衰退了0.5%,美國那一年的經濟成長率是-0.5%,而不是8.4%。這裡引伸出一個重要概念,名目(nominal)與實質(real),名目是值,實質是量,經濟成長是量的成長,而非值的成長,GDP前面未冠上實質二字即名目值。

何以名目成長率不能代表經濟成長?因爲通膨會讓名目GDP虛胖,難以反映事實,再舉一例,1974年臺灣GDP成長高達33.8%,如果這是經濟成長,那麼這一年人們應笑逐顏開纔是,事實並非如此,停滯性通膨讓臺灣陷入困境,1974年實質GDP成長1.2%,這個數字纔是經濟成長率。

還原購買力真相

這些年我們常聽到臺灣實質薪資倒退15年,實質薪資負成長,概念是一樣的,不論實質GDP或實質薪資,加了實質二字就是要排除通膨的干擾,還原購買力的真相,實質好比照妖鏡,趕走假象,照出真相。

要注意的是,名目轉爲實質,這一轉好比從地球上了月亮,一些法則也跟着變了,例如「GDP三面等價原則」在實質的世界裡就不存在了。以2023年爲例,國內生產毛額(GDP)是23.5兆,國內所得毛額(GDI)也是23.5兆,在名目世界裡一模一樣,但將其平減後的實質GDP是22.0兆,實質GDI僅21.6兆,兩者就有差別了。

何以如此?因爲實質GDP是衡量生產多少,實質GDI是衡量享受多少,除非不進行貿易,否則所生產的貨品必然會有一部分經由貿易換回一些東西,當等量的出口換回較少量的進口,這就是貿易條件變差,如此一來,享有變少,實質GDI就不如實質GDP了。

例如,原油每桶100美元時,產油國賣5桶給臺灣就可以換一臺筆電,但當油價降至50美元,他們要出口10桶才能換得一臺筆電,從實質GDP而言,由於他們努力生產原油,產量的增加也許可以把經濟成長推升至10%,但由於貿易條件轉差,換回來的東西變少,享有變少了,實質GDI可能只成長1%。

實質GDI取代實質GDP

臺灣長期以來貿易條件不佳,2016~2023年出口物價(含商品及服務)小漲5.6%,進口物價大漲9.7%,與基期年比較,等量出口換回來的東西變少了,依主計總處估計,這一期間對外貿易條件變動損益皆負值,去年-3,000多億,前年-6,000多億,民衆所享有的福祉,不如實質GDP所呈現的這麼美好。

人們辛勤工作是爲了什麼?是爲了生產更多東西?還是爲了享受更多福祉?自然是享受更多福祉,這樣說來,以實質GDI替代實質GDP來衡量經濟成長,似乎更合乎學理也更接地氣,國民所得統計的定義,也許該改一改了。

小檔案■實質GDI等於實質GDP加「對外貿易條件變動損益」,以2023年而言,實質GDP是22兆,由於貿易條件轉差,「對外貿易條件變動損益」爲-3,615億元,實質GDI因此降至21兆6千多億元,2016~2023年實質GDP成長25%,實質GDI只成長23%。

小檔案■貿易條件(term of trade,TOT)系出口物價和進口物價的比值,TOT愈高表示等量出口能換回更多的東西,反映貿易條件好轉,以2016年爲基期所編制的我國貿易條件,皆在100之下(基期年爲100),顯示我國近年出口雖擴張,但貿易條件仍持續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