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預防霸凌「需放心申訴管道」
「反霸凌 護勞權」大遊行昨天從勞動部出發,由民衆黨立委帶頭領隊,目標遊行至凱達格蘭大道表達訴求。記者葉信菉/攝影
霸凌事件頻傳,除了各部會、政府單位,幫助弱勢的社工也目睹或遭遇職場霸凌,專家指出,預防霸凌與處理霸凌事件,必須有能讓員工放心的申訴管道,政府應比照性平三法,要求機構設置專責單位,並透過案例討論,訂出霸凌定義。
臺灣臨牀心理學會理事長楊啓正說,防制霸凌需有保密、可信任通報管道,近期官署霸凌案多采任務編組方式,邀請心理、法律專家參與,雖強調有一定比率,但調查小組中仍有部會長官,即使屬於不同單位,也難讓人放心,建議應比照性平,成立專責調查機構,內部委員僅提供實務界經驗,幫助專家做出判斷,不直接參與決策。
霸凌樣態不斷轉變,如何定義霸凌有模糊地帶。楊啓正舉例,職安法規定要長期發生纔算霸凌,但進入網路世界,一日之內可能有近百則霸凌訊息,讓當事人難以承受,政府應邀集專家進行案例討論,重新訂出霸凌定義,與如何處理的因應準則,且應拉高至政院層級,儘快讓霸凌案件處理的專業程度與性平接軌。
針對幫助弱勢的社工也目睹或遭遇職場霸凌,楊啓正指出,社工界圈子小,且師徒、學長學弟制明顯,容易發生霸凌事件;心理師、社工等助人工作存在「老師手把手教學生」的師徒制文化,一旦發生霸凌事件,便很難處理,有時前輩認爲過去也被這樣教導,以嚴厲的言語或不當手段帶領後輩。
臺大社工系名譽教授鄭麗珍表示,性騷擾成案取決於被害者感受,職場霸凌不同,應有客觀事實,社工若與主管發生爭議時,相關討論錄音、文件等客觀事實都是必要保護措施,「但互相猜疑也很累人,應設法打造良好職場氣氛」。
鄭麗珍表示,面對霸凌,許多社工辭職、換工作,組織管理者必須敏銳,發現單位流動率高的霸凌警訊,應儘快作出處理,若發生集體離職,恐影響機構服務品質,案主也會被波及,加上社工圈子小,哪些機構有霸凌問題,消息很快傳開,社福機構是提供個人服務組織,「名聲不好非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