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抽查54處加水站 11處衛生管理不及格限期改善

消保處指出,不符合衛生管理規定者已違反各縣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各地方政府衛生機關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目前皆已改善完畢,衛生主管機關仍應持續就水質安全辦理檢測業務,並加強督促業者維護加水站現場的環境衛生。(本報系資料照)

部分民衆對自來水之品質存有疑慮,因而前往加水站購水做爲家庭飲水使用,行政院消保處與衛福部食藥署共同於國內7縣市抽查54家加水站,其中54件重金屬「砷、鉛、鎘及汞」檢測合部符合規定,但有11家的衛生管理不符合規定,主要違規情形多爲資訊文件未張貼或更新,已由地方衛生局依法查辦並限期改善完畢。

消保處表示,民衆關心加水站供應的水質是否安全衛生,爲保障民衆健康及知的權利,因此與食藥署合作採取54件樣品進行重金屬「砷、鉛、鎘及汞」檢測,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各縣、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進行衛生管理查覈。

查覈結果顯示,54件砷、鉛、鎘及汞的檢測全部符合規定,但有11家的衛生條件不符合規定,主要違規情形多爲資訊文件未張貼或更新,其中無張貼或未更新自主管理紀錄表有5家;無張貼衛生管理人員證書或過期有3家;無張貼水源供應許可證有3家;無張貼加水站覈准證明有3家;無張貼檢驗結果報告書或過期有3家。

消保處指出,不符合衛生管理規定者已違反各縣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各地方政府衛生機關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目前皆已改善完畢,衛生主管機關仍應持續就水質安全辦理檢測業務,並加強督促業者維護加水站現場的環境衛生。

消保處提醒,民衆應「煮沸勿生飲」,飲用前比照自來水須煮沸,以確保飲水安全,也要注意加水站是否張貼設立許可證明文件及自主衛生管理紀錄表等文件,且留意文件是否過期未更新,以確保衛生管理資訊完整且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