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司機是淫魔 掏下體逼女學生手淫 她崩潰傳訊求救

學生校車司機逼手淫,發求救訊息老師全案曝光,淫男遭判刑3年10月。(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校車司機竟是淫魔!臺中高中一名郭姓校車司機,3年前某日趁車內只剩1名女學生,藉口搭訕「妳有沒有男朋友?」之後,竟不顧女學生反抗,掏出生殖器要求對方幫手淫,女學生事後崩潰發訊息向老師求救,全案才曝光。臺中地院郭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決3年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郭男2017年8月起,任職於某交通公司,並被公司指派擔任某高中校車司機,同年11月1 7日(星期五)載下課學生返家時,明知受害人患有輕度智能障礙,於最後一站下車,等其他學生陸續下車剩她1人時,竟要她坐到駕駛座右方引擎蓋平臺上問「妳有沒有男朋友?」,然後拉下褲子拉鍊露出生殖器,強行要求受害人幫他手淫。

女學生受到驚嚇後對郭男說:「老師跟我們說,女生不可以碰男生身體」等語,郭男纔將手放開。女學生二天後的凌晨傳訊息給老師「我的身體差點被校車司機摸,請校車司機不要對我性騷擾好嗎?」老師通報學校主動調查,全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郭男辯稱2人一路上僅單純聊天,沒有與女學生互動,其辯護律師拿出公車行車紀錄器指稱,案發時公車都在行駛狀態無法難像郭男可以不用操作方向盤、握着排檔桿,脫褲又穿褲。

法官勘驗女學生髮給老師的求救簡訊後認爲,當時天色已晚,雖然道路路燈車燈商店燈光照明,但車內仍然相當黑暗,若有惡舉,車外人確實看不清楚,而且郭男事發時的車速在1至46公里之間,甚至出現車速0的情形,不無可能在慢速行駛下猥褻女學生。

法官衡量女學生描述猥褻過程詳細,且案發後開始服用抗憂鬱藥,顯然此事件對她影響甚深,審結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郭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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