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認定逆轉 豐原高中霸凌案成立

臺中市豐原高中男學生去年2月疑遭霸凌輕生,校方兩度啓動調查,認定未涉及霸凌,高中生父親提出申覆。豐原高中昨召開教評會,決議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主任教官撤職,一名校安人員已離職,3人霸凌均成立。圖/報系資料照

臺中市豐原一名高中去年疑遭師長霸凌導致輕生,引發軒然大波,校方兩度啓動調查,調查小組認定未涉及霸凌,高中生父親無法接受,提出申覆。豐原高中重組新調查小組認定,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校安人員有「對象針對性」,三人霸凌成立。

豐原高中昨召開教評會,決議前張姓學務主任停聘一年、張姓主任教官撤職、黃姓校安人員不再錄用。遭霸凌的高中生父親表示,對於霸凌成立感到欣慰,但當初要求孩子轉學或退學及搜書包都是學務主任,爲什麼僅停聘一年?這樣的老師不應該留在校園內。

去年二月,豐原高中一名高二生在家輕生,起因疑生前遭師長不當管教與霸凌。據瞭解,死者沒有抽菸,卻遭張姓學務主任、張姓主任教官等師長指控吸菸、吸毒及偷錢,甚至遭強制搜身及威脅移送少年法庭;死者反抗表示,「覺得不舒服、隱私被侵犯」,主任教官聽完大怒,強押到教官室寫悔過書。

當時教官將死者已核可過的假單全部撤銷、禁止請假,甚至竄改出缺勤紀錄,三個多月內,死者被記十四支警告、四支小過,令他身心受挫。學校有人錢被偷,黃姓校安人員還逼死者「認罪」。

豐原高中兩度啓動調查但兩度認定未涉及霸凌,死者父親提出申覆,教育局退回學校調查報告,要求重啓調查,豐原高中重組新調查小組,上月完成霸凌調查報告。知情人士指出,新調查小組認爲,申覆決定書所提到的內容「有對象針對性」,加上多次懲處事件堆疊,認定三人霸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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