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老師」提告網友涉嫌恐嚇危安 網友稱帳號遭冒用處分不起訴

小紅老師。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小紅老師去年6月指控提告NONO性騷性侵後,收到威脅私訊或留言,她曝光私訊截圖,內容提到天道盟太陽會已找人要處理她、已談好價錢。臉書帳號陳玉農(江南)帳號在粉專留言「我還真的滿想幹妳耶!如何?約個時間地點」及「妳的黑歷史也是很多啦!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要哪天被爆出來才哭哭啼啼就好笑了」等語。

小紅老師事後報警,提告4名涉嫌在網路留言攻擊她的網友,涉嫌恐嚇危安罪嫌。小紅老師另發出不自殺聲明。

檢方上個月29日下午以告訴人身分約談小紅老師,釐清案情。庭訊結束後,小紅老師表示,去年6月至9月間,有網友傳送要潑她硫酸、殺她等恐嚇訊息,她認爲,這些人身處暗處,對她行使言語暴力,必需要採取相關行動才能遏止。

陳玉農於偵訊時辯稱,留言帳號不是他的臉書帳號,他沒有留這些言,且帳號主頁還寫他又禿又胖,但他最多不超過80公斤、沒有禿頭,懷疑是陳韋名用他的名義申辦,但無證據。對此,陳韋名否認指控內容。

檢察官查出,登記爲陳玉農的臉書帳簡介寫道自己從小單親、在學校常被取笑、是個標準魯蛇等語,不過陳玉農到庭時,檢查官認爲陳玉農本人與描述有些出入。此外,陳玉農臉書帳號一事,去年7月間已報警並提告。

檢方調查,該帳號是於去年5月28日成立、IP位置在臺北市、連接IP位置用戶名爲「陳俊凱」。兩名陳男供稱當天不在臺北市、不認識陳俊凱,而且恐嚇危安罪非屬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列爲檢方得依職權調取通聯紀錄的案件,檢方無法查得兩人當天手機基地臺的位置及上網紀錄。

檢方根據相關疑點認定,可合理懷疑陳玉農與陳韋名不是使用「陳玉農」帳號留言之人,查無其他積極證據,因罪嫌不足,兩人處分不起訴。

至於小紅老師同時提告的另外兩人,則因住居所在地緣故,已移轉管轄至士林地檢、臺中或南投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