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公船欠停泊費遭強制執行 公所協調114年還

屏東縣琉球鄉所屬琉興公司經營往返小琉球公船,因積欠停泊費新臺幣上百萬元,遭屏東縣政府移請法務部執行署強制執行。琉球鄉公所表示,與執行署協調明年度還款。

琉興公司積欠停泊費今天在臉書(Facebook)地方社團「小琉球聯盟」引發討論,有則貼文寫道,人民欠卡債尚能協商分期付款,縣府不但未協助琉興公司財務重擔,更在此時移請強制執行停泊費,恐致琉興公司沒錢購油、發放薪資,營運困難、加速倒閉。

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留言澄清,琉興公司從民國108年迄今積欠停泊費131萬6690元,縣府曾多次催繳。去年5月函文,今年1月琉興公司回覆將分期付款;縣府今年4月函文同意琉興公司分6期繳納。琉興公司繳納完第1期款項後,拒絕再繳納,因所積欠爲公帑,縣府爲保全債權,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交旅處指出,針對小琉球公營交通船,縣府每年編列800萬元預算補貼琉球鄉在地居民票價,以及每年360萬元維修費用,保障鄉親權益。船運服務應以長期永續經營爲考量,琉興公司要提升競爭力,不可因爲用的是公帑就不評估盈虧。

琉球鄉公所秘書陳盈宏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沒有拒絕繳納,公船營運虧損,目前難以還款,已與執行署協調明年度還款。所積欠停泊費爲已報廢的吉祥如意號,已在去年標售。第1艘公船欣泰號也已報廢,然而公開標售數月未果,今天第5度公開標售,仍在支付停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