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漁船封港爭生計抗議 21漁民被法辦…怒:我們像暴民?

屏東琉球白沙港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小琉球白沙港新建浮動碼頭工程5月間爆發漁民漁船封港抗議事件縣長潘孟安對癱瘓碼頭交通行爲表示絕不容許,警方事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傳訊參與抗爭的近21位漁民到案,訊後送辦,屏東地檢署13日傳訊11位到案,據悉,檢方要求漁民認罪,其中有漁民接受,有漁民指交通船知道有抗議改停大福漁港航程並未受影響,自認無罪,「我們不是暴民」,抗議不公,琉球區漁會力挺漁民到底,認爲漁民爭取生存權,何罪之有?

小琉球白沙港是往返本島航線航次最多的漁港,2002交通碼頭完工後屬交通港埠,並訂定管理自治條例縣府規畫打造供交通及娛樂船停泊的浮動碼頭,部分漁民認爲不該爲觀光影響漁船停泊權益發動抗議。

5月18日晚上20多艘漁船陸續駛入交通碼頭出入口,交通船業者隔天只好改停泊大福漁港;縣府請警方在漁港張貼移泊單,要求漁民將停泊白沙港漁船駛離,縣長潘孟安強調絕不寬貸,透過區漁會協調,漁民下午4時駛離。

警方事後依蒐證照片,指參與抗爭漁民涉及刑法185條「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衆往來之設備致生往來之危險者」的公共危險罪,傳訊當時漁船停泊在該港口的21位漁民到案,有的漁民喊冤,表示,當天作業返港停泊,得知有漁民抗爭,要駛離漁船,但其他在靠在外面的漁船一直靠攏過來,無法離開,當也被當成參與抗爭漁民,被移送法辦,覺得很冤枉。

警方訊後將21人漁民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昨天先傳訊11位漁民到案,據悉,檢方要求漁民認罪,繳交罰金,就給予緩起處分,否則要依法起訴,移送法院審理

據悉,多數漁民避免往返交通不便舟車勞頓、加上需要海面作業,當庭認罪,但有漁民堅持沒有犯罪,「我們又不是暴民」,不參與協商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寶興說,漁民是因政府不顧漁民生計,執意要發展觀光建浮動碼頭,纔會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也沒有造成危險,縣府硬要建浮動碼頭也讓他們建了,爲何表達訴求、爭取權益如今成了犯罪者,沒有道理,「難道政府只會欺負善良漁民嗎?」,力挺漁民到底。

►Her今天推出簡稱「靈芝精華」的「ORIGINS品木宣言Dr.WEIL 青春無敵健康光潤精華液 」加大版100ml,原價4170元,特價2950元

二手票券豐富你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