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童滿身瘀青 家人竟幫動手生父脫罪

林姓小六男童晚上不睡覺、玩手機,被生父、媽媽的前男友劉姓男子痛打,劉男辯稱只是打屁股,高雄地院不採信其說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劉男5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林姓小六男童晚上11點不睡覺、還在玩手機,被生父、媽媽的前男友劉姓男子發現後痛打,隔天上學老師發現男童身上有傷,立刻通報社工。檢警介入調查,驚見男童家人關係複雜,但都說劉男只有打男童屁股。高雄地院法官不採信衆人說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劉男5月,可上訴。

2021年4月11日晚上11點,男童不睡覺還在玩手機,被劉男發現後痛打一頓。隔天林童去上學時,被老師查覺他身上佈滿瘀傷,懷疑男童被家暴,急忙通報社工介入調查,社工獲報後也立即報警。

男童表示,因爲玩手機不睡覺被劉男教訓,劉男先罰他半蹲,後來用塑膠藤條打他,打完後用手揍他,再用腳踹肚子。

劉男辯稱,男童身上的瘀傷不是他造成的,當天放學就有發現男童四肢、胸口有瘀傷,全是他自己在學校玩的時候造成的。當天確實有用愛的小手打男童屁股,但也是男童自己要求他的懲罰。

檢警發現,男童跟媽媽、媽媽現任男友、劉男、劉男現任女友、劉男母親、劉男母親男友一起住,家庭關係複雜。男童的媽媽及其男友,以及劉男女友均作證,有聽到或看到劉男當時打小孩的屁股,應該沒有打其他的身體部位。

但法官認爲,男童同住家人的證詞疑點甚多,可信度不高。事發後男童說就算劉男向他道歉也不原諒,法官根據醫院診斷書及相關證詞,認定劉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其5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