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傳妻裸照嘲諷「給你一頂綠帽子」人夫怒告求償

男子小王傳訊嘲諷人夫「給你一頂綠帽子」,並寄女方裸照,承認與她有多次性關係,人夫怒告求償,法官判賠40萬元。(資料照片)

小王傳訊給人夫嘲諷「給你一頂綠帽子」,附多張他老婆裸照,並要求「放過她」,「你女朋友這二年半,其實都是跟我在一起」。人夫指控,老婆原在美食公司上班,與公司主管小王先後外派到澳洲、大陸,兩人竟同居外遇,以侵犯配偶權向小王求償。一審判賠40萬元,小王不服上訴,二審判決駁回,不得上訴。

人夫指控,老婆小美在美食公司上班,與小王被外派到澳洲工作,兩人陸續回臺,又先後外派到大陸崑山地區。小王明知小美已婚,兩人竟長期同居、發生性關係,小王在2021年10月6日以通訊軟體傳訊息給他,自承與小美的關係,他才知情。

人夫說,接到小王傳訊給他「你女朋友這二年半,其實都是跟我在一起,澳洲、崑山都是,她每個月都拿我的錢,花了1至2百萬」,「回臺灣是把『戶口從你家遷走』,東西搬走,而我要給現金200萬,房子一套,試管嬰兒一個,我全答應了」。

小王傳訊更嘲諷「難怪給你一頂『綠帽子』」,勸人夫「放過她,我可以給她很好的生活、薪水高、有股份、給現金、給房子、給小孩、給名份」,並要求他出面處理離婚,還詢問「要我電話去你家告訴『你父母親』發生什麼事了嗎?」。

小王抗辯指出,他不知小美已婚,所以傳訊給男方時才稱小美爲「你女朋友」,小美多次表明尚未辦結婚登記,並曾在2019年4月間傳訊給他「我不結婚了」,他與小美以男女朋友關係交往,期間多次發生性關係。

一審法官認定,小王在2021年9月間傳訊給小美表示:「不會『離』的啦,妳要跟他,我不想爭了」,並「處理掉把東西搬走,『戶口移走』」等語,並傳訊嘲諷人夫要求出面處理,認定小王事前得知女方已婚,兩人長期交往併發生性關係,已逾越社交分際,侵害配偶權及婚姻關係情節重大,判賠40萬元。

小王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爲一審判決合理而駁回,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