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宋喆被判刑6年 王寶強「逆轉勝」網叫好

宋喆2014至2016年利用職務之便,虛報演出、廣告代言費,侵佔232萬人民幣,約莫臺幣1000萬,被以職務侵佔罪起訴,今日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處6年有期徒刑,另一名共犯修雨樂則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過程中宋喆除了認罪請求從輕處罰,更願意賠償相關單位損失,並允諾將私吞的1000萬臺幣歸還王寶強工

在宋喆確定判處有期徒刑6年後,律師張起淮在微博po出與王寶強合照,背景恰好有「HAPPY樂開花」招牌,似乎透露王寶強獲勝心情,對於各被判6年及3年有期徒刑,宋喆表示是否上訴將考慮後再決定,修雨樂則當庭表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