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縣機構改革遇瓶頸?陝西黃龍縣30年來「越改越膨脹」
30年越改越膨脹!陸小縣機構改革陝西黃龍捲土重來。圖爲黃龍縣風光 。 (黃龍縣人民政府官網)
澎湃新聞2 日報導,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定調人口小縣機構改革,明確要求穩妥推進人口小縣機構優化。其中曾在1994年因機構整並獲選爲大陸「全國精簡機構先進縣」的陝西黃龍縣,因始終沒有走出「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怪圈,再度列名「小縣機構改革」。
澎湃新聞稍早報導,人口小縣機構改革已在山西、青海兩省多個人口小縣完成,主要特點爲通過「大部制」改革來降低行政成本和財政負擔。湖南、安徽、甘肅、江西、陝西、福建、四川、西藏等地也已相繼釋出人口小縣機構改革訊號。
最新案例又來自陝西。延安市黃龍縣官方消息透露,黃龍縣人口小縣機構改革於7月19日全面完成,新組建機構已全部掛牌到位,新組建機構領導班子配備全部到位,涉改革機構職能、人員、編制全部畫轉到位,幹部安排方案落實到位,新組建機構三定方案印發到位。
黃龍縣機構改革涉改單位揭牌儀式7月22日舉行。相關負責人共同爲縣委社會工作部、縣發展改革科技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局、縣教育體育局等單位揭牌。
黃龍縣位於陝西省中北部、延安市東南緣,區域面積2752平方公里,轄5鎮2鄉。2023年全縣戶籍人口46910人,常住人口4.05萬人。
根據2022年公佈《黃龍縣人民政府機構設置表》,原設置工作部門24 個。相比目前,只列出16個,原有的行政審批服務局、民政局、司法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城市管理執法局、統計局、醫療保障局等單位均未再列出。
黃龍縣民政局透露,因黃龍是小縣,改革中就把民政局畫入到縣委社會工作部。此外,原城市管理執法局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合併辦公。
值得一提的是,上世紀90年代,黃龍縣曾因財政拮据發起過一次機構改革。
新華網後來報導提到,黃龍縣是一個財政自給率只有27%,累計財政赤字2300多萬元人民幣的困難縣,靠舉債才能發工資;相對應的卻是,全縣平均9個農民養一個財政供給人員,這一比例比大陸全國平均水準高出三倍多。黃龍縣自1994年以來,用過許多辦法來精簡機構,緩解財政壓力,曾是全國精簡機構先進縣。但這個縣始終沒有走出「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
當時黃龍縣改革的主要做法是:將職能相近的局委合併,比如將科委、體委與文化局合併爲科教文體局;對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分3年逐年減少財政供給,直至全部脫鉤。通過努力,全縣最終撤併了黨政事業單位58個,僅縣直機關就減少了228個吃財政飯的人員。
然而黃龍縣的改革很快失敗了。
後來,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竺乾威2023年在論文中回顧道,這種將機構合併的大部制式的改革在解決部門橫向的職能重複、運作不暢的同時,增加了與上級部門協調成本。從組織結構上講,改革後導致的結果就是一個部門要應對好幾個上級部門,這種不對應的結果就是上下運作不暢。比如,改革後的黃龍縣,「對絕大部分被撤併的部門,上級主管部門是開會不通知,檔不下發,該給的資金也不再下撥」。
當年黃龍縣改革結果是,爲了上下對口,出現了「下級模仿上級,級級模仿中央」的局面。上級有什麼機構,下級不管是否需要,無論條件是否具備,毫無例外地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以致基層單位設置了諸多門類齊全、重疊不堪的行政機構和部門,甚至在一些鄉村和街道居然也設立了體改辦、文明辦、政策研究辦等機構和部門。在改革差不多五六年之後,財政供給人員比改革前增加了1100多人,不少機構恢復了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