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割頸案宣判在即!家屬「6聲明」籲政府修法
校園割頸案將在30日一審宣判,被害者父親發表6點聲明呼籲政府修法。(資料照片)
新北市2023年發生震驚全國的國中生校園割頸案,該案即將在30日一審宣判,在宣判前夕,被害者楊姓國中生的父親透過民代發表6點聲明,呼籲政府單位正視人民的聲音,希望能促成相關單位修法。
楊父的聲明包含「塗銷紀錄」、「重大刑事案件少事法應迴歸刑法」、「家長刑責」、「追蹤行爲偏差的少年」、「中介學校」以及「評估全國緊急求救鈴之施行」等6項。
楊父認爲,只要涉及刑事案件刑期5年以上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反對3年即可塗銷的提案。在社會安全網失衡的教育體制下,應給孩子自保生命安全的機會,例如本案2名加害者,沒人能保證他們刑滿迴歸社會後,就會變成良好公民不會再犯,若塗銷紀錄等同爲社會埋下未爆彈。
此外,涉及刑期5年以上刑案的未成年人,楊父也呼籲應由少事法迴歸適用刑法,讓非行少年知道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盡的縱容,犯了大錯還是要自負其責,否則「少年就可殺人」,將至社會安全於何處?也保護少年,防止遭不法者所誘導,造成一生的不幸。
「養不教、父之過」,楊父引用「三字經」內榮,強調在人權團體給與學生高度權力擴張,學校沒有管教權,管教權最終落在家長身上,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因此主張未滿18歲少年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而不是把責任推給社會大衆。
此外,楊父也極力呼籲相關單位應主動且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爲的少年,避免事件發生後互踢皮橋,而行爲偏差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評估迴歸正常社會的可能性,同時希望評估於全國實施緊急求救鈴,至少可以達到部分嚇阻效果。
最後,楊父也希望學校的樓層管理可以做到每個樓層、任何時間至少要有1位老師留守,若真的有事發生,纔來得及救急,否則不僅學生可能反應沒那麼快之外,等通報後老師再到現場,已經浪費很多時間,並強調「如何預防危險的狀況發生,該如何在最快速時間解決可能發生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