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禧爆內線交易檢調37路搜索 董事長百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檢察官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命黃男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賴佩璇攝)

協禧公司董事長黃瑞益,被控在2020年間公司買回庫藏庫股前,在禁止交易期間,以親友帳戶買進庫藏股再賣出獲利,不法所得數百萬元。臺北地檢署30日搜索協禧及黃男住居所並約談黃男等15人到案,今(31)日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命黃男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檢調獲報,指協禧公司在2020年3月24日發佈重大訊息要買回庫藏股,但黃瑞益在禁止交易期間,以親友帳戶買進庫藏股再賣出獲利,不法所得數百萬元。

檢察官葉詠嫺30日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兵分37路搜索黃男於協禧辦公室區域,及其住居所並約談黃男等15人到案,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命黃男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