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財劃法」這天生效?政院喊:明年預算得先砍28%
立法院20日在藍白立委聯手下,三讀通過已逾25年未修的《財劃法》修正案。(資料照/中時郭吉銓攝)
行政院23日上午大動作舉行記者會。圖/行政院提供
立法院會20日三讀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推估中央得額外釋出3,753億元給地方,且因條文未明定施行日期,依法將於公佈日起第三日生效,恐直接衝擊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包括2,644億元公共建設經費,以及1,466億元科技發展預算,均將受到影響。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財政部長莊翠雲、主計長陳淑姿23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迴應「財劃法」修法議題。
陳淑姿會中指出,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爲嚴守財政紀律,中央舉債數不應再增加,所以只能透過相對縮減歲出規模因應,其中,除了法律義務支出外,其餘歲出1兆3,181億元,須刪減約28%,將造成已定且尚在執行中的各項計劃經費難以爲繼。
陳淑姿舉例,國防經費、撥補勞保基金、租金補貼及社宅、少子女化、健保財務協助方案,以及各縣市捷運建設、鐵路立體化等計劃,將受到影響;未來各部會計劃型補助款,包括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等,將優先檢討回歸地方或提高自籌款比率因應。
李慧芝強調,很不幸地,在野黨在財政部與地方政府取得共識之前,就已經強行完成三讀程序,因此,政院必須向社會說明其影響層面。現在會研議所有憲政上的救濟程序,相關措施都在評估中。
至於媒體追問,是否將採取覆議、不公佈或不副署,亦或再次修正「財劃法」及「地方稅法通則」等舉措?莊翠雲說明,政院還在研議各種救濟程序,財部也會與主計總處進行盤點,整理新法窒礙難行之處。李慧芝說,行政院長卓榮泰已強調,會用合法、民主、合乎憲政的程序提出救濟,民主國家一切程序都須符合民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