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出臺!哪些情況停工、停課、限行?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經太原市政府同意,新修訂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日前正式對外發布。其中明確,紅色預警下,相關部門可採取停工、停業、停課等措施。

啓動預警更加嚴格

根據生態環境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以及《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太原市將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爲黃色、橙色和紅色三級預警。預警統一以日均值爲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

預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持續1天,或者大於150持續2天,就要啓動黃色預警,較往年(AQI大於200持續2天)更加嚴格。具體標準爲:預測AQI(日均值)>200或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啓動黃色預警。預測AQI>200持續48小時或AQI>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啓動橙色預警。預測AQI>200持續72小時且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時,啓動紅色預警。

分三個響應級別

細顆粒物(PM2.5)爲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分級對應預警分級,由低到高設定Ⅲ級、Ⅱ級、Ⅰ級三個響應級別。當發佈黃色預警信息時,啓動Ⅲ級響應;當發佈橙色預警信息時,啓動Ⅱ級響應;當發佈紅色預警信息時,啓動Ⅰ級響應。

當預測出現3日以上重污染天氣過程時,將按照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當預測發生前後兩次重污染過程,但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將按一次重污染過程按高級別確定預警等級。

紅色預警下,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和活動,必要時可採取遠程線上教學或停課放假。非必要情況下,停止室外作業。除應急搶險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業。

《應急預案》增加了“橙色預警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行政主要負責人要在崗指揮;紅色預警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黨委、行政主要負責人要在崗指揮”的要求。

增設臭氧重污染天氣預警

隨着臭氧成爲夏季的首要污染物,《應急預案》首次增設臭氧重污染天氣預警,並對以臭氧爲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增設預警啓動條件。《應急預案》提出,預測到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時,啓動臭氧重污染天氣預警。

臭氧重污染天氣預警不分等級。預警發佈後,可採取工業源、移動源、生活源減排措施。其中,減排措施重點針對揮發性有機物的污染控制:重點行業企業間歇式涉揮發性有機物工序停止生產。油品銷售單位和儲油庫,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避開每日6時—20時進行裝卸油作業,鼓勵加油站出臺優惠政策,引導公衆避開高溫時段加油。中大型建築物外立面噴塗、路面瀝青鋪設、道路劃線、欄杆粉刷等停止作業,汽修廠(4S店)停止調漆、噴烤漆、烘乾/晾乾作業等。

可採取機動車限行措施

細顆粒物(PM2.5)爲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具體措施包括健康防護引導措施、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其中,根據預警等級,對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採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期間的減排比例,應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的20%、30%、40%以上。

對機動車限行,屬於對移動源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應急預案》明確,在啓動Ⅰ級(紅色預警)應急響應的情況下,根據大氣污染程度,市區可實施機動車(不含新能源車、營運類載客汽車)指定號段限行。

細顆粒物(PM2.5)爲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太原市將在高速環內實施交通管控,引導燃油、燃氣過境貨車避開主城區行駛;除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車輛以及清障車、環衛(含道路沖洗)、園林、道路養護、噴霧降塵等專項作業車輛外,對燃油燃氣貨車、渣土運輸車輛、建築垃圾清運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提出管控要求。

當預測未來空氣質量改善達到優良級別,且將持續36小時及以上或接到省指揮部辦公室發佈的區域預警解除通知時,可以解除預警。

(來源:太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