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甲類營業場所 14家安檢不合格

新北市消防局日前公佈7月消防安檢不合格場所共14家,其中,「汐止遠雄廣場」也在名單內;遠雄強調,已於時限內改善完畢。(鄭任南攝)

北市錢櫃大火6死意外記憶猶新,新北市消防局日前公佈7月消防安檢不合格場所共14家,其中,知名地標「汐止遠雄廣場」也在名單內,引發外界質疑恐有公安疑慮,地方民代也要求市府要嚴格把關;遠雄強調,已於時限內改善完畢。

7月違規場所共14家

消防局表示,公告7月消防安檢甲類營業場所,共有14家業者列爲消防安檢重大不合格場所,除了有五金百貨、生活館、民宿、農會超市外,甚至連「汐止遠雄廣場」、王品夏慕尼板橋民生店、全家便利商店新莊華運店等大企業也通通入列。

主因違反防焰物品規定、防火管理規定及消防安全設備規定,當場開改善單,限期1個月改善。

消防局統計,不合格營業場所中以系統示警報設備故障比例佔58.33%最多,主要爲探測器損壞或受信總機故障,今年1月至7月共公告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營業場所312家次,6月前曾列不合格公告的場所,皆已改善完畢。

關於民衆關心的「汐止遠雄廣場」,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林登港表示,業者因館內的餐廳施工,導致館內自動警報設備不足,探測器如同住宅內的住警器一樣重要,一旦無法及時反應火警通報,後果不堪設想。

遠雄企業集團公共事務室副理楊舜欽強調,7月30日消防局檢查發現缺失,已於8月16日改善完成,一切均依法令規定。

議員籲市府用心稽查

新北市議員廖先翔表示,若業者是蓄意違規,市府應給予重罰並限期改善,不容寬貸;但業者如果是因未注意而違規,相信也會有誠意立刻進行改善。

他認爲,重要的是消防、工程等相關單位肯用心稽查,業者也能積極配合,市民的安全才能獲得保障。

消防局強調,若業者持續不改善,可依據《消防法》按次處罰,並得予以30日以下的停業處分,違反防焰物品之使用規定開罰6000至3萬元罰鍰;違法防火管理規定開罰1萬至5萬元罰鍰;違反消防安全設備設置及維護之規定開罰6000至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