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美術館明年開館 擬設行政法人
新北市美術館預計2025年第1季開館,新北市議會9日二讀《新北市美術館設置自治條例》草案,藍綠議員均不滿新北市美術館擬設置行政法人,市府與議會恐無法監督。(陳慰慈攝)
新北市美術館斥資27億元興建,預計2025年第1季開館,新北市議會9日二讀《新北市美術館設置自治條例》草案,藍綠議員均不滿美術館設置行政法人,恐難以監督,文化局長張䕒育迴應,交由專業性高的行政法人管理是趨勢,給予館方用人及財務彈性,議會仍可要求相關備詢。
民進黨議員黃淑君質疑,如館方人員偷盜典藏品或收賄,但因不具公務員身分,新北政風或相關法制單位有權介入調查嗎?新北市政風處長尹維治迴應,行政法人迴歸公司治理,不具公務員身分,將回歸《刑法》瀆職等罪章處理,非用公務員《貪污治罪條例》。黃淑君認爲如此刑責相對較輕,恐無實際嚇阻作用,要求退回審查會審查,凝聚共識後再審議。
國民黨議員陳明義也認爲,行政法人是怪獸,新北市美術館斥資27億元興建,設置行政法人將脫離市府監督,薪資市府支出,館方又不用自負盈虧,董事長甚至有權聘用想用的人,薪資結構卻非依公務員敘薪標準,這樣的制度很扭曲,質疑:「難道文化局沒能力派任館長嗎?」
民進黨議員許昭興則認爲應無限期擱置,等文化局說服議員後再討論;國民黨議員陳儀君表示,草案已走到二讀,還是理性逐條討論,有爭議條文就延後討論。
國民黨議員戴湘儀認爲,歐美國家美術館大多都採行政法人機制,臺灣有很多縣市美術館也討論法人化,期待議員有監督職責,美術館同時又可以保持自由度。
張䕒育迴應,英法美術館大部分用此形式,因專業性比較高,有公共政策執行的任務,但卻未涉及公權力,財政上可彈性,強調條文有監督機制,美術館本身有監事會設計,董事組成也有政府機關代表,針對董事會決策可表達意見,不管是計劃覈定、財政狀況、績效評鑑等,市府都會盡到監督責任,此外,每年會組成績效小組評鑑,進一步分析提交議會,議會也能針對報告要求相關備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