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淹水未達50公分 補助5000元

住屋如淹水或遭土石流侵襲,新北市社會局最高每戶補助2萬元,粗估將核發逾千戶。(新北市社會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山陀兒」颱風重創北海岸,淡水、三芝、石門、金山、萬里、瑞芳、貢寮等區多處房屋淹水或遭土石流侵襲。新北市長侯友宜6日指示社會局及區公所,採從寬、從速、從簡原則,針對住屋淹水與土石流救助金,由災害發生地之區公所主動爲災民勘災造冊並核發救助金,最高每戶補助2萬元,粗估將核發逾千戶。

社會局表示,依「新北市政府災害救助金核發要點」規定,淹水深度達50公分以上,未達100公分者,每戶發給1萬元;淹水達100公分以上者,發給2萬元。另因土石流入侵,泥沙堆積高度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達30公分或覆蓋面積達二分之一以上,每戶發2萬元。

對於民衆抱怨,淹水高度不足50公分沒有補助,侯友宜昨也拍板,針對淹水深度未達50公分之受災戶,加碼補助每戶5000元。

社會局補充,如住屋因災害導致毀損不堪居住,市府將依戶內人口每人發給2萬元安遷救助金,每戶以5口最高10萬元爲上限,但必須以災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設籍並實際居住者爲限。

社會局提醒,住屋淹水救助、住屋土石流救助及安遷救助金「三擇一」,民衆可擇優申請。

社會局說,申請資格以災害發生前有實際居住事實者爲準,且補助以戶爲單位,一門牌以一戶計算;申請期限爲災害發生3個月內,建議民衆先行拍照,維護自身權益。

針對總統賴清德昨至萬里、金山勘災時表示,將照顧受災商圈攤商,包括補貼貸款利息最長6個月,上限50萬元;另透過補助汰換老舊耗能設備模式,給予節能設備一半的補助,上限50萬元。經發局也將協助商家整備資料,提送相關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