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A股公司任性停牌成頑疾

資產管理業者認爲,大陸監管機關對上市公司以「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爲由的停牌行爲仍然缺乏有效約束。圖/中新社

新華社昨(24)日發表評論文章表示,爲應對股價急跌等壓力,A股上市公司「一言不合就停牌」的現象層出不窮,即使監管機構頒佈規定,但這困擾市場已久的頑疾似仍未根治。

文章指出,股票停復牌本是上市公司的常見業務,也是其基本權利之一,但在A股市場,停牌隨意性過大已成頑疾之一。

評論指出,2015年6月中旬A股出現罕見異常波動,「千股跌停」與「千股停牌」同現,大規模停牌也導致拋售壓力流向尚在交易的股票,進一步加劇了股市的下跌壓力。

針對此一亂象,滬深交易所於去年5月頒佈新規,對上市公司停復牌行爲進行規範。不過,這一頑疾似乎並未因此根治。停牌程序不規範、停牌時間過長,以及停牌期間資訊披露不充分等現象屢見不鮮。

事實上,部分上市公司「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理由,最終多是「虛晃一招」。這也成爲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復牌後遭遇跌停的主要原因。文章稱,以3月21日起停牌的神州數碼爲例,7月18日公司公告稱,交易各方未能在覈心交易條款上達成一致意見,經協商決定終止交易。該公司復牌後連續兩個交易日跌停,短短4個交易日股價就重挫近3成。

北京品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顧問仇彥英認爲,儘管監管機構「審慎啓動停牌、嚴控停牌時間」,但從目前情況來看,上市公司以「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爲由的停牌行爲仍然缺乏有效約束。

財經評論員郭施亮則表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的隨意停牌,亦引發市場對要約收購制度有效性的擔憂。

有業內人士表示,面對以控制權爲目的的要約收購,上市公司若以「突擊」籌劃重組並停牌的方式進行反制,不僅會限制公衆股東的交易權,也將導致收購方成本大幅增加。即使事後被證明是「假重組」,對控股股東的處罰如隔靴搔癢。

評論強調,這些制度缺陷若不能儘快彌補,對於收購方以及中小股東而言非常不公平,要約收購制度也將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