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雙計劃促進亞洲淨零轉型

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8)今年在杜拜舉行。新加坡宣佈推出雙計劃,促進亞洲綠色轉型。(王惠慧攝)

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8)11月30日至12月12日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登場。新加坡代表出席活動時,宣佈推出兩項計劃「混合融資倡議」及「可持續金融分類法」,以推進亞洲綠色轉型。

星國媒體報導,新加坡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出席COP28時說,該混合融資計劃名爲亞洲轉型融資夥伴關係(Financing Asia’s Transition Partnership,簡稱FAST-P)。新加坡政府的目標是透過FAST-P投資50億美元,助亞洲淨零轉型。資金來自全球的優惠資本和商業資本提供者。新加坡則提供催化資本,支持這一夥伴關係。

FAST-P將關注3個投資領域,分別是能源轉型(如煤電廠退出及可再生能源替代)、綠色投資(如擴大可再生能源及電動汽車基礎設施),與潔淨技術(如氫能及碳捕捉、利用和儲存)。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當天也宣佈推出新加坡-亞洲可持續金融分類法(Singapore-Asia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Finance,簡稱新加坡-亞洲分類法),爲8個重點領域的經濟活動是否屬於「綠色」或「轉型」狀態,設定詳細門檻和標準,作爲投資者和金融機構指引。

這是全球第一個全面定義轉型活動的分類法。它採用「交通號誌」概念,把經濟活動分爲綠色、轉型和不合格。綠色代表接近零排放,或可在2050年前走向淨零的活動。轉型則與黃燈對應,指的是目前未達綠色門檻,但正在走向淨零或對淨零結果產生積極影響的活動,且設有轉型目標日期。

金管局局長孟文能表示,新的分類法將使資金流向有利於應對氣候變化的轉型活動,同時減少漂綠風險。

新加坡-亞洲分類法還爲淘汰煤電廠提供標準。亞洲近6成電力來自煤電,因此淘汰煤電廠是亞太能源轉型是否成功的關鍵。這些標準包括:煤電廠須在2040年前逐步退場,運行期限不超過25年;淘汰的燃煤電力須在同一電網內完全由潔淨能源替代;煤電廠須有公正的轉型計劃等。

孟文能表示,推出新加坡-亞洲分類法後,下一步是使分類法能夠促進跨境金融流動,支持其他地區的綠色和轉型活動。因此,金管局計劃提升該分類法與歐盟和中國分類法的互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