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充電 超時收取佔位費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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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新能源汽車的普及,上海也在加速充電樁的佈局,目前總量已達到81.3萬個,其中公共以及專用充電樁有19.6萬個。不過,最近有不少車主發現,自己將車停在一些商場、體育館等充電站充電的話,滿電後,如果不及時挪走,會被收取一筆“佔位費”,有的甚至一個小時要收一兩百元。佔位費到底是誰在收,又有沒有收費標準呢?
前不久,市民胡先生在周浦萬達廣場的特斯拉超充站爲車充電,辦事回來後,發現已經被收取了一筆“佔位費”。“電充滿了,回來晚了一點,然後一看被收了佔位費,一共超時11分鐘,收了35.2元,要3.2元每分鐘,如果是一個小時那可能金額就會好幾百。”
不少新能源車主都有過類似的經歷,通常在車輛即將充滿電時,充電運營商會以短信的形式,告知超時將收取佔位費,爲了不被收取這筆費用,有的車主甚至寧可守在車裡等待充電完成。
“有一次是因爲在車上,充電睡着了,就被收了60塊錢。”“我老公他被收過將近300元,看完電影下來,就超時了,是挺貴的。”“小車APP上面顯示說是要收佔位費的,所以我等於屁股還沒坐熱,就趕緊過來挪車了。”
記者走訪了全市十幾個充電站,發現有多個充電樁品牌,都會對在車輛充滿電後,仍佔據充電車位的,收取佔位費。但啓收時間、收費標準、是否封頂則各不相同。
比如特斯拉充電,超時5分鐘後開始收取,充電高峰時,佔位費爲6.4元/分鐘,低峰時,則爲3.2元/分鐘;小鵬充電,是在超時半小時後開始收取,佔位費爲每分鐘1元;小桔充電則便宜一些,超時半小時後開始收費,佔位費爲每分鐘0.26元,封頂60元。
對於這樣的“超時費”,小鵬客服稱“這是企業規定。”而特斯拉客服則稱“超時佔用費的規則是希望能提高充電樁的利用率。”
充電運營商表示,之所以會有“佔位費”的設定,主要還是爲了提高充電樁的利用率。不過,記者在走訪中也發現,如果充電站本就位於一些停車位較緊張的商場裡,那麼提高充電樁週轉率的目的實際很難實現。
“0.26元每分鐘,每小時也就十幾塊,充滿電半個小時才計費,你如果半個小時都不下來了,沒辦法才計費。”一位充電站工作人員算了筆賬,一輛車充滿電只需40分鐘,半小時後開始計費,相當於一個小時才15塊錢左右,和通常的商場停車費相差不大。而且如果在這裡充電,有的商場還能減免2小時停車費,因此與其要開車到處去找停車位,不少車主寧可選擇在這裡多停兩個小時。
“你充之後不挪,別人要排隊等你的話,一個是佔用公共資源,再一個你也是在影響別人。”“車子一停都是停到天亮的,這裡充電,每天晚上都在排隊。”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因爲車輛充電,需要掃碼降鎖,再插槍充電,在不少充電站,這兩個步驟,是通過不同的APP來實現。於是,就有一些新能源車主,選擇只降鎖停車,但不充電。
透視記者在一處新能源車的快充區域看到,現場幾十個充電樁,但大部分的停靠在這裡的車子,並沒有在充電。也有車主對這樣“鑽空子”的行爲表示不滿:“收佔位費本身就是爲了讓公共資源利用起來 但是大家就鑽了這個空子,照樣浪費公共資源,我打電話給客服,客服跟我解釋說,掃碼降鎖的,跟他們充電的不是同一家公司,所以他們也沒辦法監管。”
充電運營商對此也很頭疼,但暫時也沒有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法。“車主停在那裡不插槍,我們就就檢測不到,看後續能不能有一個更好的辦法制止此類佔用的行爲。”“我們可能就是要就是去聯繫到他,然後做這種警告。”
此前,《上海市公共停車場(庫)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中明確:在專用充電停車位,超時佔用,充電運營商可以自主制定佔用費的收取標準。有專家建議,一方面,還是要制定合理的佔位費收費標準,另一方面,也需要採用一些技術手段,來督促車主提高自覺性,減少專用充電樁被長期佔用的情況。
對此,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指出:“這個事兒的終極目的不是爲了收取超時佔位費來賺錢,比方從技術的方法或者跟當地的物業管理能夠打通,這可能不是某一個充電運營商能夠解決的問題,而是要通過系統化的、社會公共協作的方式。畢竟,車位應該是要爲充電有需求的消費者去服務的。”
市消保委建議,相關部門應該引導企業合理收取費用,梳理目前充電站線上、線下關於佔位費收取標準的公示情況,明確封頂價格等計費方式,確認是否有提前的告知和提醒,確保能通過合理的價格槓桿,讓公共充電資源能更加有效地被使用。
看看新聞記者: 潘窈窈
編輯: 尤穎慧
攝像: 盧敏
責編: 李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