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幕後/黨內逼宮聲起 高虹安請辭明志?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凱米颱風攪局,新竹市長高虹安案一審判決延遲了兩天,今天判決結果牽動新竹市政治版塊及二○二六選舉,爲避免新竹市政權「拱手讓綠」,藍白陣營已推演劇本,爲避免最壞結果發生,應置之死地而後生,盼高早些請辭明志。

高虹安涉嫌在立法委員任內詐領助理費新臺幣四十六萬餘元,被臺北地檢署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起訴。

臺北地院審理期間,高虹安在庭訊時自認本案「是有道德瑕疵,但是否可上升到貪污的七年重罪?」若合議庭判她僞造文書有罪,「對我都是很大教訓」,若被判貪污有罪,她的市長身分就要被停職,而且無從司法救濟。

地方制度法明定,縣市首長若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止其職務;案件若經二審改判無罪,可復職。但判刑確定者,將解職,並於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若剩餘任期不足二年,就不再補選,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任期屆滿。

高虹安案最好的情況當然是判無罪,如此就暫時全身而退。然而,情勢可能不樂觀。據瞭解,宣判後的個人進退,就算是最壞的結果,高虹安和民衆黨也已做好打算、心有定見。

但藍營研判,高虹安若因涉貪污治罪條例被判刑,馬上會面臨停職處分,停職期間,高可指定副市長代理市長職務,但高的政治生涯將受重挫,同時將面臨地方逼她主動請辭、提前進行市長補選的壓力。

即使高虹安不請辭,全案判決確定的時限能否撐過第一個任期,也非掌握在自己手上。

最關鍵的是,高虹安若未能頂住壓力,主動請辭市長的時間點,剩餘任期超過兩年請辭要補選;但是若剩餘任期不足兩年,就不用補選了,而是由中央指派代理市長。

新竹市長寶座,當初是藍白合作默契下拱高虹安上位,如今高虹安前有官司、後面可能還面臨罷免攻勢,藍白基層涌現逼宮聲浪,讓高虹安腹背受敵。

不過,提前補選挑戰不小,綠營虎視眈眈,藍白各有備案人選浮出檯面,未來是否能再度攜手合作保住新竹市執政權,不讓綠營漁翁得利,司法審判、政治角力、地方競合,都爲二○二六縣市首長選戰增添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