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加速導入全球最低稅負制

全球許多國家陸續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al Minimum Tax,GMT),臺灣也邁出腳步,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徵收率」草案(即國內最低稅負制稅率修正草案),自2025年起,符合GMT適用門檻的跨國企業集團,在臺灣境內的基本稅額徵收率(AMT)將從12%調升至15%。

財政部的這一政策,主要目的是確保我國的稅收權益,GMT已是國際趨勢,支持政府導入GMT的決心,在調高AMT徵收率外,也期待政府儘快導入GMT的所得涵蓋原則(Income Inclusion Rule,IIR)與合格國內最低稅負制(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QDMTT),未來才能確實保障臺灣稅基,與國際稅制接軌。

其中,IIR將確保臺資跨國企業的全球所得若有補充稅,則需要在臺灣繳納,而QDMTT則確保臺資企業在我國境內所得達到GMT稅負要求,才能夠根本確保我國的稅收權益,並且完整的接軌國際稅制。

AMT與GMT計算方式不同,例如在適用對象方面,臺灣的AMT普遍適用於臺灣公司,財政部在此次修正草案中,做出區別,達到GMT適用門檻者,才適用調高稅率。GMT適用於合併營收超過7.5億歐元(約新臺幣260億元)的跨國集團,不針對低於此合併營收的企業額外課稅。

從課稅目的來觀察,AMT是爲了確保有大量免稅所得的臺灣企業,仍要繳納最低稅負,但不考慮跨國企業全球所得;GMT則確保跨國企業對其全球利潤繳納最低稅負,從而解決稅基侵蝕和利潤移轉問題。建議政府長期而言,仍應導入完整的GMT,以利接軌國際。

隨着AMT徵收率調高至15%,企業須評估是否受影響。特別是因享受租稅優惠或免稅所得而導致有效稅率低於15%的企業,可能需要額外繳納AMT,建議企業評估租稅優惠適用方式,進行相關調整和規劃。

首先,企業應重新審視其享受的租稅優惠政策,確保這些政策在新的稅負環境下仍具經濟效益。若租稅優惠導致的有效稅率低於15%,企業須考慮是否調整租稅優惠策略,避免額外稅務負擔。

另外,企業也應加強稅務合規管理,確保稅務申報和繳納符合新政策要求。同時企業可考慮稅務結構調整,提升全球稅務效率,減少潛在稅務風險。

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已成國際稅改標準,財政部導入GMT政策是大勢所趨,能夠保障我國的課稅權。同時,建議財政部能夠儘快導入所得涵蓋原則和合格國內最低稅負制,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國際稅制體系。企業則應積極評估新政策影響,進行租稅優惠適用和稅務規劃調整,以確保在新的稅務環境中仍能保持競爭優勢。

(本文是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曾博升口述,記者翁至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