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點蚊香 竟把兄嫂房子燒了

林姓男子因點蚊香不慎引燃大火。(徐養齡翻攝)

窄巷住戶趕緊逃出。(徐養齡翻攝)

新竹縣林姓男子因點蚊香不慎引燃大火。(徐養齡翻攝)

新竹縣林姓男子去年向兄嫂房子暫住,晚間點蚊香驅趕蚊蟲,不慎引燃一旁易燃物,造成房內付之一炬,濃煙還造成1名獨居老人嗆傷,新竹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拘役50日。

去年10月9日晚間7時許,竹北市1棟民宅突然冒出大量濃煙和烈焰消防局獲報後動員9臺消防車趕往搶救,到場時,民宅已陷入火海消防員趕緊布水線灌救,同時疏散窄巷內其餘住戶。

由於當地有不少住戶是年老長輩,又正值晚飯後洗澡時間部分住戶直到聞到濃煙,才倉皇逃出,1名獨居老人無力逃脫,吸入濃煙,幸好被消防員及時發現,救出火場送醫治療,幸無大礙

消防隊清理火場時,發現火勢地板面積一路燒到牆面屋頂室內物品也付之一炬,而當時第一時間逃出的林姓男子,則坦言是他點蚊香不慎引燃大火。

林男供稱,他向兄嫂借房子暫時居住,嫂嫂好心答應,晚間他點蚊香驅趕蚊蟲,準備稍晚上牀休息,不料蚊香燒到一旁易燃物,火勢迅速延燒,令人措手不及,他趕緊逃出求救。

地院法官認爲,林男借用房屋期間,本應做到相關安全維護,使用火源應遠離助燃物,但卻疏於注意,造成房屋燒燬,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