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揭妻外遇9個月 小王在住家附近租屋幽會
阿德從自家車輛行車紀錄器的對話中驚覺異樣,發現小美與小偉已交往長達9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原本和睦的婚姻,因第三者介入而瓦解!新竹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訴妻子小美(化名)婚後偷情,與小偉(化名)維持9個月的不正當關係,甚至在家附近租屋幽會。阿德氣得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經法院審理後,最終判決小偉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阿德表示,他與小美於2015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家庭生活一直相當和睦。然而,去年9月間,阿德從自家車輛行車紀錄器的對話中驚覺異樣,發現小美與小偉已交往長達9個月,甚至還在家附近租屋發生性行爲。阿德質問小美,對方坦承一切。這段婚姻因此無法繼續維持,雙方在去年9月協議離婚。
阿德憤而提告,指控小偉明知小美已婚,仍與她發展親密關係,導致家庭破碎,令其精神受創,甚至需接受精神科治療。他要求小偉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小偉辯稱,阿德與小美的婚姻早因生活不協調、婆媳不和等問題出現裂痕,婚姻破裂與自己無關。此外,小美也曾主動糾纏自己,即使他表明想回歸家庭,小美仍不放手。然而,法院認爲,無論阿德與小美婚姻是否早已生變,夫妻間的忠誠義務在婚姻關係解除前仍應維持,小偉的行爲已構成對阿德配偶權的侵害。
法院指出,小偉明知小美已婚,仍與其交往,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爲,導致阿德夫妻感情破裂並離婚,對阿德造成極大的精神痛苦,已侵害其配偶權。考量雙方的經濟狀況及案件情節,法院認爲阿德請求賠償30萬元較爲合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