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竊早餐店 性侵穿睡衣老闆娘

蘇姓男子前年闖進一間休息中的早餐店搜刮財物,遭老闆娘撞見,蘇男竟將她踹落地下室,搶走皮包內的1.7萬元後,意外瞥見老闆娘連身睡衣裡頭竟然空空如也,一時「性」起性侵得逞,蘇男落網後雖辯稱有精神疾病,但桃院認爲他手段兇殘,依侵入住宅竊盜強盜強制性罪重判11年半期刑。

蘇男在2014年9月12日下午15時行經桃園市,發現有間早餐店鐵門半掩,鑽進店內偷得2000元現金、存摺和提款卡後,又準備到地下室再偷一筆時,老闆娘聞聲上樓,蘇男見狀踹她一腳,害得老闆娘滾落樓梯重摔在地。

蘇男喝令老闆娘拿錢來,以臺語恫稱:「恁尪欠我10萬元,拿不出錢我就剁妳1隻手!」婦人乖乖取出皮夾交付1萬7000元花錢消災,沒想到蘇男瞥見她連身睡衣裡頭空無一物,頓時精蟲衝腦,也不顧老闆娘受傷後頻頻哭泣,把她壓制在地逞欲後逃逸。

蘇男落網後辯稱只有恐嚇取財,還聲稱患有心理殘疾希望減刑,但桃院承審法官認爲,蘇男鑑定患有憂鬱症、K他命及安非他命使用障礙,疑似「B羣人格障礙症」,並非嚴重精神疾病,且出獄才3個月,就對素昧平生、手無寸鐵的婦人犯下強盜、強制性交案指甲和下體驗出蘇男DNA的老闆娘也當庭泣訴:「希望判重一點!」審結後將蘇男重判11年半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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