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表弟女友辯「看制服不知她13歲」 法官信了 惡男下場曝

性侵表弟女友辯「看制服不知她13歲」 法官信了 惡男下場曝。(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19歲男子小帥(化名)見表弟和13歲女友小美(化名)吵架感情生變,假借名義約小美聊天,卻伸出狼爪在房內性侵得逞,事後小帥雖認罪但堅稱以爲小美16歲,法官最終採信他不知情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19歲男子小帥(化名)2019年11月間,見表弟阿宏(化名)和13歲女友小美(化名)吵架,便透過臉書聯絡小美稱要幫忙解決感情問題,2人相約在公園碰面,見面後小帥又提議到自家住處聊天,不料小美隨他一同回家後,小帥竟伸出狼爪指侵小美,並掏出生殖器欲強行插入,由於小美不斷掙扎,小帥最後並未放入,而是以生殖器磨蹭她下體直到射精。當晚阿宏騎車前往小帥住處找小美,見2人一起下樓且小美神色有異,在阿宏不斷追問下,小美才將小帥惡行全盤托出並報警處理。

小帥到案後坦承自身犯行,但他表示自己不知道小美年僅13歲,以爲她已經16歲。小美則證稱臉書帳號有標註就讀國中,且與小帥視訊時身上穿着國一新生的校徽、身邊也有小帥認識的學姊,小帥則辯稱不知道學校制服校徽有更換,且2人在公園碰面時,也沒注意小美是否穿制服。對此法官認爲一般人在與他人視訊或碰面時,不會特別留意對方身上制服之校徽圖樣,認定不符合加重要件。

法院審酌,小帥高中肄業、現從事物流工作月薪約2萬7千元左右,考量他沒有前科、且坦承犯行,犯後也積極達成並給付和解金,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期間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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