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友2閨蜜 工程師硬凹對方沒反抗仍賠80萬

林姓工程師2018年藉公司活動夜宿民宿時性女友兩名閨蜜,一二審遭判8年。其中一受害女子提告求償,高雄分院認定林男嚴重戕害女子身心卻不斷狡辯,判賠80萬元定讞。(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林姓工程師趁着公司辦路跑活動、夜宿屏東民宿時,性侵同寢鄭姓女友兩名喝醉的閨蜜。一二審均依妨害性自主判林男8年。其一受害女子不甘受辱提告求償,高雄高分院認定林男嚴重戕害女子身心卻不斷狡辯,判賠8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2018年12月底,林男的公司在屏東縣舉辦馬拉松路跑活動,鄭女邀請兩名閨蜜前來擔任工作人員,講好男女樓層睡,活動前一天3人一起入住屏東一家民宿3樓的女員工客房

活動結束當天深夜,公司男女同仁聚集在民宿3樓房間內喝酒聊天看電視,酒過三巡後房間分配全都打亂,最後變成林男、鄭女與2名閨蜜同處一室。

眼見3名女子醉倒牀上,林男竟對鄭女2閨蜜下手,其中一名閨蜜A女害怕佯裝口渴,還被林男竟坐到大腿上,用嘴喂她喝水,甚至藉機撫摸胸部。鄭女一度目睹閨蜜輪流男友性侵,制止無效還氣到跑出房間,對追出來的林男說「你剛剛做甚麼我都有看到」,但林男卻回「不關妳的事」。回房後,林男繼續性侵A女得逞。

A女返家後情緒崩潰,蹲在餐桌下吃飯,精神恍惚甚至哭到崩潰,透過姐姐舉發林男惡行。林男辯稱當晚2女並未求救,活動當天大合照時A女還神色自若,不可能性侵她們。

一二審法官認爲2女在被侵犯當下爲求生存纔沒有張揚,採信2女證詞判林男8年。A女事後被診斷出有急性壓力反應、焦慮適應障礙症,不甘受辱要求100萬元精神賠償。高雄高分院認爲,A女曾有反擊襲胸而遭痛打的經驗纔不敢對抗犯行。林男曲解該意、漠視女性「性自主決定權」還不斷狡辯,判賠80萬元確定。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