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妃養生館陸女外賣至摩鐵接客 彰縣府開鍘罰30萬

彰化員林莒光路上秀妃養生館,在中央通令全國八大停業後,仍讓陸籍按摩女員工外出至摩鐵接客,造成羣聚染疫,遭彰化縣政府傳染病防治法裁處最高30萬元罰鍰。(資料照)

彰化縣政府強調爲杜絕防疫破口將請警方持續積極查緝,若經查獲禁止營業場所私下停業,將對業者、場所內聚會者與消費者分別裁罰。(彰化縣政府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員林秀妃養生館在中央下令要求全國八大停業後,還私自放陸籍按摩女跟男客外出到摩鐵交易,造成8人羣聚染疫,業者雖辯稱已停業,男女雙方爲舊識私自外約,但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認定場外接客實質上仍等同有營業事實,將正式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開出裁處書,開罰最高的30萬元罰鍰。

位在彰化縣員林市莒光路上的「秀妃養生會館」日前爆發羣聚感染,6名陸籍女員工2天內相繼確診新冠肺炎,而新竹市政府5月25日公佈1名確診男性疫調足跡曾在21日與秀妃女員工有人與人的連結,證實秀妃在5月1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關閉娛樂場所後,仍有營業事實。

彰化縣政府表示,經員林分局與新竹市警局連繫,確認兩人約定在養生館外見面後,即進入員林市某汽車旅館。該會館形式上雖未開店營業,惟考量該類指壓按摩業多有假關店、真營業的情形,場外接客實質上仍等同於營業無異,且造成疫情擴散事實存在,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處以最高罰鍰30萬元。

縣府經綠處表示,截至5月31日止已查獲9處違規私下營運娛樂場所,開出的9張罰單中,計有6萬元7家、12萬元1家和30萬元1家,分別爲4家PUB、1家KTV小吃店、4家指壓按摩店,其中最高一筆罰鍰即是對秀妃養生館裁罰。

業者被查獲時雖多以「朋友聚會」爲由,意圖規避罰則,然而業者未能關閉處所任意容留人員於場所或飲酒唱歌,違規事實明確,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得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經綠處強調,禁止營業場所,一經查獲私下營業或採取異地發生人與人連結之交易,除依《傳染病防治法》從重處分外,涉及妨害風化部分,亦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移送交司法機關裁處,若發現爲違章建築將優先拆除,呼籲業者持續落實防疫,切勿違規私下營業造成防疫破口。

另外,自5月26日起,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除對業者、現場執業人員裁罰外,場所內消費及聚會者,均將依法行爲人個人分別裁罰,提醒民衆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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