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港人殺港人 爲何香港不審判?

內政部長徐國勇。(資料照/馮惠宜攝)

內政部長徐國勇。(黃世麒攝

引爆香港反送中事件港籍殺人嫌犯陳同佳有意返臺投案,卻遭陸委會拒收。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反嗆港府,只有犯罪地在臺灣,以管轄權屬人主義來講,是港人殺港人,而且最重要的被告人在香港,爲何香港不審判徐更質疑這是在進行和大陸有關政治操作。

徐國勇說,港府突然願意協助兇嫌來臺投案,是不是有政治操作?香港人殺香港人,而這個被告現在人在香港,香港爲什麼不審判,難道香港人只要在香港以外的地區殺香港人,就不會有罪嗎?難道是在鼓勵港人在香港以外地區殺港人,回到香港就沒罪嗎?

徐國勇也質疑,香港沒有死刑,臺灣卻有死刑,他在沒死刑的地方可以接受沒死刑的審判, 卻偏要跑到有死刑的地方審判,這違反被告人性,陳同佳如果在香港受審就絕對不會死刑。

徐國勇說,這案件在臺灣沒有任何筆錄,因爲他犯案後就逃回香港,事隔一個月後,被害人家屬來臺灣整件事才爆發,事過一個月他纔在香港被港警逮補,所有問的這些東西,香港也不願意提供給我們。徐強調,「我們必須要有司法互助協定 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

對於之前我方也曾發過通緝,徐國勇解釋,因爲犯罪地在臺灣,那時懷疑這人可能犯罪,當然發佈通緝,這沒有問題,是主權表現,但這是港人殺港人,他現在也在香港,當然優先於犯罪地的管轄,「沒有人要自己把自己國人送到其他地方審判,沒有這樣的,如果臺灣人海外殺臺灣人回到臺灣,我們一定審判嘛,這怎麼都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