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藍方遭爆當小三 臉書痛罵週刊報導不實挨告 結果出爐

性學博士許藍方爲讀者解說健康性事。(本報資料照片,許藍方提供)

「最美性學博士」許藍方3年前被週刊踢爆不倫已婚男醫後,她在臉書批評鏡週刊報導不實,遭週刊求償10萬元並要她刪除貼文並刊登澄清啓事60天,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鏡週刊敗訴,許藍方免賠,鏡週刊不服提上訴,遭臺灣高等法院駁回,全案可上訴。

經營週刊的精鏡傳媒公司主張,許女在2020年9月間與已婚男子交往併發生性關係,該不倫戀遭對方配偶發現後對許女提起訴訟,週刊取得並依據許女對話紀錄爲相關報導,但許女竟在臉書貼文指摘伊報導不實、未經完全查證、詆譭週刊及誤導大衆須負賠償責任。

高院駁回上訴,認爲週刊所爲報導確有部分內容不實在或不能認爲實在,許女的言論指摘報導內容不實,乃平衡週刊不實報導之合法自辯行爲。

高院認爲,許的言論另指稱週刊未經完全查證、惡意詆譭甚至誤導大衆等語,則爲未使用偏激字眼且未逾必要程度之評論,而週刊就報導內容屬實部分固有報導之合理依據,然不能就無合理依據部分憑空杜撰,而禁止他人澄清或發表評論,判決週刊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