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公共意外保險理賠門檻高 全教產籲教育部調整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吳添寶(右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傑與臺北市教育產業工會主任杜蕙如舉行記者會,指出教部補助各縣市投保的「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障嚴重縮水。記者林澔一/攝影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接獲基層反應,教部補助各縣市投保的「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109年時提供身體傷亡每人新臺幣600萬元、保險期間每一縣市最高賠償新臺幣6億元,但是到112年身體傷亡每人剩520萬元,保險期間每一縣市總保險金額剩3.2億元,對於師生之保障嚴重縮水。保險公司同時遭質疑爲了節省理賠支出,藉故不理賠。基層及被害家屬反應,保險公司均以「非學校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未屬承保範圍」而未予理賠,也就是說除非學校校長坦承設施或管理「有疏失」保險公司才願「考慮」是否理賠。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強烈建議教育部,針對「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出險案件,於一定範圍內應賦予學校免被懲處之但書,以維護師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