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佈提振消費27條 各地區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
廣東發佈提振消費27條 各地區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圖/中新社)
臨近年尾,大陸各地最後努力促消費。廣東省政府發佈《進一步提振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從穩定汽車消費、促進家電和電子產品消費、穩定住房消費等8個方面,提出27條具體措施。
香港《星島日報》報導,廣東省要求,各地區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廣州、深圳進一步放寬小汽車購買指標申請資格,2023年廣州增加5萬個計劃外節能燃油車增量指標配額。
此外,爲活躍二手車市場,落實全面取消珠三角區域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限遷政策。推動廣州、深圳已備案銷售企業辦理二手車轉讓登記、申請臨時行駛車號牌的,不佔用號牌指標。
此外,開通線上續辦二手車臨時行駛車號牌業務,優化二手車異地轉讓登記流程,全面推行二手車轉讓登記「一證通辦」。
2027年12月31日前,對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按照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0.5%徵收增值稅。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着力優化反向開票流程。培育壯大一批二手車流通行業龍頭企業,支持二手車流通企業上規納統,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達到一定規模的二手車流通企業給予獎勵。
另外,廣東鼓勵各地市開展「家電煥新」活動,購買9大類家用電器或電子產品給予補貼。在7月1日至12月31日開展「家電煥新」活動各地市(不含深圳市),將給予獎勵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