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擬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24日,江門市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關於徵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提出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工作思路,“市場化、法治化”和雙方自願原則,擬由市、縣兩級國有企業作爲收購主體,以合理價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爲參考上限)在江門市相應行政區域內徵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徵集範圍包括江門市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臺山市、開平市、鶴山市、恩平市行政區域內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項目。徵集房源需滿足所屬項目資產負債和法律關係清晰,所屬項目已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及以下,權屬清晰可交易,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滿足一定車位配比等要求,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徵集時間爲2024年6月25日至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