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連平的喪葬習俗
雖說“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但在短短3個月之內送走兩位長輩,不免唏噓。當親人衰老凋零,自己也近不惑之年。一直習以爲常的陪伴,往往會在某天忽然消逝。子欲養而親不待,人走方知悔悟,說啥都沒用了。
以下摘抄《連平縣誌》裡關於連平喪葬風俗的記載,上坪人辦喪事差不多都是這樣,不知其它地方有何不同。隨着農村的日益現代化以及老一代人的逐漸離去,有些喪葬環節已經簡化甚至消失了。比如惠西新屋廈本屋已經湊不齊3個人的客家鑼鼓隊(年輕人都不會敲),也很少聽說請和尚來爲亡靈超度了。以前出殯時打鐓(一種土炮)、放炸藥,現在連鞭炮都限制了。
連平縣內喪葬舊俗繁瑣,大致有如下程序——
1)送終:病人彌留之際,家屬要在場守候,傾聽病者臨終囑咐。若病人停止呼吸,晚輩要下跪“送終”。
2)更衣:病人逝世後,當即爲死者梳洗(俗稱“抹屍”),白布裹身(曰“包屍布”),並換上新衣(衣服件數爲男單女雙),(年滿60歲者停屍上廳,未滿60歲者只能停放中、下廳)。
3)拜老:請來親房長老,向其下跪哭泣。長老好言撫慰之,並出面安排料理死者後事。
4)報喪:又稱“報死”、“報孝”。擇定安葬日期、時辰後,要告知親友,對內親要派專人“報喪”。若死者是已婚嫁生育的女性,依例須由其子孫中的一個親人往其孃家“報喪”,且“報喪”之人不可直接進屋,而須跪於門旁,等待主人出迎時方哭訴之。
5)人殮:爲死者裝扮,蓋上大紅蓋頭布,由親人捧死者頭、腳將屍體人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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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舉哀:死者家屬披麻戴孝,親友傷心啼哭。女眷各按自編之詞、依一定調子和節奏號哭(俗稱“叫哀”)。
7)點主:設死者靈位,靈牌上寫“某某之靈主”,“主”字要留上面一點不寫,成“王”字。男喪請族長、族中德高望重者,母喪則請舅家中男子最長者,在靈牌的“王”字上添加一點,成“主”字,叫“點主”,意即尊長同意此喪事。此時孝子孝孫應哭拜跪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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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守靈:又稱“守孝”。當晚設靈堂,兒孫在靈堂兩旁席地而坐,通宵達旦,日夜守護死者遺體,直至死者出殯。照牛排考古 www.ZhaoNiuPai.com/KaoGu
9)弔唁:死者生前友好或其他外人,聞訊前來致哀,要先到靈堂向死者牌位(或遺像),按親疏或一跪三叩,或行鞠躬禮,然後才與死者家屬見禮。
10)做法事:請和尚誦經唸佛,爲死者超度亡靈,又稱“做燈頭”或“做齋”。時間1~7天不等,視死者家境而定。
11)出殯:出殯前,死者子孫圍跪棺旁,死者屍體經主人(舅、孃家)檢視後,執事人打“子孫釘”,並舉行祭奠儀式(富戶還請當地名士在靈堂讀祭文、唱輓歌)。出殯時,擡棺者規定爲8人(俗稱“八大王”)。一路丟紙錢(俗稱“引路錢”),鳴鑼放爆竹,由死者長子捧靈牌(如死者子歿,則由長孫代之),其他孝子扶棺緩緩而行。其長女或長孫女要先行到墓穴“掃穴”。送葬隊伍順序排列爲旌幡、棺、靈、孝杖、和尚、愁籠、白衣、布族、祭物、鼓、樂、賓客。柩安葬後,衆人要改道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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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接靈:接回靈牌,設香案祭拜後,送人宗祠。接着擺供品祭告祖宗,然後將靈牌火化。
13)酬賓:喪事畢,宴請來賓,俗稱“食齋飯”。席間除幫工外,他人一律不喝酒。死者子女不得人席,而應坐在地上進食。飯後,對所有送禮者,一概要回禮。回禮要重於原禮,甚至加倍奉還。
14)送火:安葬當天及第二天黃昏,死者女眷要前往死者墳前點燃蠟燭、草繩,意爲送火給死者在陰間照明。
15)祭七:死後第七天要設祭,此後每隔七天一祭,直至七七四十九天。
16)遷葬:靈柩人土3年後,要掘起死者骸骨改用“金埕”(一種專盛死人骨殖的陶瓷罈子)收藏,然後請“地理先生”選一塊“風水地”,擇日將骸骨遷葬。也有少數“推拱”式的墓穴是一葬永逸,不須遷葬,俗稱“葬血棺”。80年代起,連平縣內舊的喪葬習俗漸改,機關單位以開追悼會的形式實行喪事新辦,但農村厚葬之風仍較盛行。90年代末後,縣民的喪葬觀念逐步得到改變,喪葬禮儀習俗隨之簡化,向遺體告別、送花圈、請樂隊送遺體火化等禮儀逐步盛行。
連平縣殯葬改革——連平是山區縣,縣民“入土爲安”的土葬傳統思想比較嚴重。1979~1996年,連平縣內殯葬習俗以棺木殮屍土葬爲主,遺體火化率極低。1997年起,貫徹落實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及《廣東省殯葬管理辦法》、《河源市殯葬管理實施細則》等政策法規精神,開始實施殯葬改革。是年7月29日,縣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加快縣城公墓山、殯儀館建設進程的決議》;12月10日,連平縣政府發佈《關於加強殯葬管理的通告》,在全縣範圍內逐步推行火葬,取消土葬。
1998年8月7日,按照省政府“全省取消土葬區,全面推行遺體火化”的決定,縣政府與各鎮政府簽訂《殯葬管理目標責任書》。1999年,縣政府於4月29日印發《連平縣殯葬管理若干規定》,11月30日批轉縣民政局《關於連平縣殯葬改革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的報告》,進一步加強縣內殯葬管理工作,加大殯葬宣傳及執法力度,並對部分鎮違規土葬者採取強制起棺火化措施,殯葬改革取得明顯成效,遺體火化率逐年上升。是年,縣政府投入350萬元,在縣城北郊新龍村新建縣火葬場。
此後,先後投入100萬元用於縣殯葬管理所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各項配套設施建設,建成總面積1000平方米的殯儀館、辦公樓、骨灰樓、火化車間等設施,併購置火化生產線1條、殯儀專用車5部、防腐冷藏櫃3門。2001年,全縣火化遺體1450具,比1998年的320具增長3.53倍。2004年,縣殯葬管理所有職工18人(其中臨時工2人),全縣遺體火化率100%。
來源:節選自2013年版《連平縣誌<1979-2004>》第631頁、6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