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上路2周 全臺查獲295件違規 蝦皮、露天佔大宗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全面取締電子煙及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煙,截至4月5日共查獲295件疑似違法案件、2709件次商品。圖爲使用加熱煙示意畫面。(王家瑜攝)

菸害防制法新法自3月22日上路,全面取締電子煙及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煙。國民健康署今公佈最新統計,截至4月5日共查獲295件疑似違法案件、2709件次商品,其中以電子煙佔多數。另國健署也公佈目前查獲件數最多的網路平臺,第一名是蝦皮購物,其次是露天拍賣,呼籲業者或賣家勿心存僥倖,如查獲販賣、展示或廣告行爲,最高可開罰200萬元。

菸害防制法上路2周,國健署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針對違法產品及違法行爲依法查緝,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等,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爲(如販售、展示違法產品)、廣告宣傳方式(如實體店家所懸掛的招牌、網路平臺之銷售網頁資訊等)加強查處。

國健署統計,截至112年4月5日爲止,合計查獲2709件次商品(包括實體店211家次),其中電子煙2386件次,加熱煙323件次;所涉網路平臺查獲件數,依序爲「蝦皮購物」683件、「露天拍賣」434件、「Instagram」398件、「Facebook」369件、「PChome」250件、「Youtube」229件 、「Dcard」117件、「7-11賣貨便」78件、「全家好開店」77件、自架網站71件、「旋轉拍賣」2件、「MOMO」1件等,仍有業者持續在網路上販售或未將舊有廣告移除,都涉及違法。

另外,截至112年4月5日統計各縣市衛生局回報稽查情形,疑似違反煙害防制法相關規定共計295件;包括販賣電子煙149件、廣告電子煙82件、展示電子煙40件、廣告加熱煙14件、販賣加熱煙10件。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說明,目前查獲295件疑似違法案件,正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中,裁罰金額尚未出爐;國健署已請網路電商平臺業者建立嚴謹的管理與審查機制,避免所屬會員提供虛僞不實的個資,並自主查覈發現違規商品立即下架,以免觸法受罰。

菸害防制法新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煙,並加重罰責,販售或展示可開罰20萬到100萬元,供應者可罰1萬到25萬元,廣告者可開罰40萬到200萬元;如製造或輸入業者有廣告行爲,罰責更加重至1000萬至5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