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18到34歲民眾4%曾受二手酒害 不到35%求助

人們最常想到的二手酒害就是酒駕。但在家庭、朋友間,非公衆場合下仍可能發生,國衛院研究團隊調查發現,臺灣18到34歲民衆約4%曾受二手酒害,但只有不到35%曾向外求助。

飲用酒精的傷害不僅限於飲酒者本人,更可能對他人健康、社會安全造成影響。「二手酒害」就是建構在飲酒者與其社會關係的互動下,受影響者可能遭遇言語或暴力傷害,造成家暴、酒駕、財產損失等問題。

臺灣對二手酒害議題的實證研究,以酒駕居多,對於家人、朋友間等非公衆場域影響,較缺乏系統性評估。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生陳人豪與國衛院副院長陳爲堅、神經及精神醫學研究中心合聘研究員陳娟瑜研究團隊,分析年輕成人二手酒害狀況,成果登上國際期刊「藥物與酒精評論」(Drug and Alcohol Review)。

研究以2018年全國物質使用調查爲基礎,分析4901名18至34歲受訪者問卷調查結果發現,約4.2%年輕人經歷過任何形式的他人飲酒傷害,其中心理傷害發生率(3.7%)高於身體傷害(1.5%)。

團隊進一步將二手酒害來源分爲父母、其他家庭成員、朋友、戀愛對象與陌生人;並分析不同年齡層狀況。結果發現,18到24歲者遭受的二手酒害,有6成是來自父母;25到29歲者則有1/3來自陌生人。且25到29歲和30到34歲的年輕成人,受到二手酒害的風險可達18到24歲者的2到3倍。

研究團隊發現,曾有喝酒經驗者,受到二手酒害風險也會增加;若曾喝醉,受到身體傷害的風險更會提升。而曾在心理方面受到二手酒害者,生活品質分數有顯著的降低,降低面向多集中於疼痛或不適、焦慮或憂鬱等;但整體而言,曾受二手酒害者,僅不到35%有向外求助,且多是因受到身體傷害。

陳爲堅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指出,臺灣職場文化中,經常將飲酒是爲促進業務往來或社交互動的工具;25歲以上進入職場的族羣,受到二手酒害風險較高,推測是受此影響,工作所需或朋友間一起外出飲酒時,即使自己不喝,周圍的人有喝,也會受到影響。

除提供受心理二手酒害者求助管道,陳爲堅表示,更重要的是應避免勸酒文化,「好像工作上要表現很厲害,也要很會喝酒,而且同事、主管遞酒就不能不喝,這是很怪的事」,呼籲適量飲酒、不要勸酒,避免引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