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商公然行銷「加熱煙」 新北再稽查要求業者停辦

煙商在五股展覽館的超商產品展示會上,向店長及店員廣告行銷加熱煙產品,透過Showgirl向店員們介紹加熱煙功能,有獎徵答還可以抽iPhone。新北市衛生局表示,昨第一時間已派員前往現場稽查。(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董氏基金會收到投訴,檢舉煙商在五股展覽館的超商產品展示會上,向店長及店員廣告行銷加熱煙產品,透過Showgirl向店員們介紹加熱煙功能,有獎徵答還可以抽iPhone。新北市衛生局表示,昨第一時間已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現場查獲疑似違法輸入加熱煙組合元件,涉嫌違反煙害防制法,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衛生局今再度前往現場稽查併發函制止主辦單位切勿違法,並立刻停止繼續辦理此活動,同時再次前往稽查。衛生局將持續加強查察,倘查有違法情事將依法開罰。

國民黨新北市議會黨團指出,煙商的行爲已嚴重觸法,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未經覈定通過之指定煙品(加熱煙)或其必要組合元件(加熱煙器)。製造或輸入業者違法廣告指定煙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依同法第27條規定,可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煙商鑽煙防法的漏洞,在超商展示會上藉機宣傳簡直無視法令,請新北市府務必依事實嚴懲煙商。

書記長陳偉傑表示,煙品本身不能行銷宣傳推廣,何況指定煙品根本尚未在臺合法上市!違法煙品本身持有就需要裁罰,煙商卻還能公然拿出來展示行銷,煙防法形同已被業者無視,若無重罰將讓民衆大打問號。難道推廣宣傳所達成的經濟效益,遠超過罰款金額,才讓煙商如此明目張膽的挑戰法律?市府未來應對於相關活動採取最高罰鍰、並主動稽查,而不是收到家長或煙防團體投訴還無作爲。

副書記長蔡淑君則說明,參加展示會的人員多爲超商員工,可至超商打工的年齡最小可至16歲,其中不排除已有未成年人受到宣傳。身爲家長對煙商的行爲表達憤怒,對於危害下一代的行爲除了市府須進行開罰外,也請中央介入調查,遏止煙商再犯。

衛生局再次提醒煙品、電子煙及加熱煙對健康危害多,提醒民衆不使用、不購買、不推薦違法產品,呼籲任何煙品(包含加熱煙)對健康都有危害,別相信業者宣稱能減害的產品等行銷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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