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韓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陝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韓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韓勇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吉林省紀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書記,陝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幹部任用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