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原局長,被開除黨籍並且...

欽州市海洋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洪家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日前,經欽州市委批准,欽州市紀委監委對欽州市海洋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洪家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洪家明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紀法底線失守,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在職務晉升方面違規爲下屬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道德敗壞,生活腐化;私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項目用海申報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洪家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欽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欽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洪家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欽州市紀委監委)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