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珠文化館一組合地塊掛牌出讓 競買人須具備引入低空飛行產業能力

觀點網訊:11月8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以掛牌方式出讓1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爲海珠區文化館周邊AH070737、AH070738地塊,起始價19059萬元,土地用途爲商業用地,宗地面積28407平方米,計算容積率建築面積≤18496平方米。

據瞭解,AH070737、AH070738地塊所開發項目的產業業態爲國際度假型酒店及其商業配套。競買人或其實際控制人在土地掛牌網上申請時,須提交競買人或其實際控制人與上市國際酒店管理集團(該集團須具有國際運營商資質、在國內外有運營五星級以上酒店及度假村經驗)簽訂的適用AH070737、AH070738地塊的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書,須引入五星級以上度假型酒店品牌。同時,須提交項目屬地文化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建議,即對競買人或其實際控制人擬引入的酒店品牌提出建議。

爲打造低空飛行產業與國際度假型酒店及配套商業項目結合的項目運營體系,競買人或其實際控制人須具備爲本項目引入低空飛行產業的能力,須具備eVTOL(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的投資與運營經驗,對所投資低空飛行的相關企業持有超過50%股份比例。

競買人或其實際控制人在土地掛牌網上申請時,須提交本方已簽署的《國際度假型酒店及配套商業項目建設協議》;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與廣州市海珠區政府指定職能部門簽訂《國際度假型酒店及配套商業項目建設協議》,否則出讓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AH070737、AH070738地塊項目建成後,競得人自持物業爲項目計算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的100%,自持物業的自持年限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一致,自持物業可分地塊整體確權,在自持年限內不得銷售(含預售和現售),抵押、轉讓須與本項目全部自持物業整體一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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