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互聯網法院打造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矩陣護佑孩子在清朗環境中暢快“衝浪”

原標題:廣州互聯網法院打造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矩陣護佑孩子在清朗環境中暢快“衝浪”

□ 本報記者 鄧 君

□ 本報通訊員 譚靜宜

“現在開庭,今天審理原告韓梅梅訴某某遊戲公司網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近日,在廣州互聯網法院第一法庭,由中國互聯網協會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與發展工作委員會等部門開展的“遨遊少年·走入法院”活動中,孩子們敲響法槌,沉浸式體驗庭審活動,近距離感受司法力量。

近年來,廣州互聯網法院積極探索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機制,建成家庭、學校、行業、法院、政府、社會協同治理格局。

凝聚合力撐起法治藍天

“同學們都在玩,點擊屏幕,馬上開戰!”14歲的小熊(化名)無法抵抗遊戲的誘惑,偷偷使用媽媽的手機,在一年半時間內,共在遊戲中充值並消費37萬餘元。

“因爲上網課、購物等實際需要,我將手機綁定了銀行卡,並告訴了孩子手機密碼,我對遊戲一竅不通。”小熊媽媽稱,因家裡做生意,資金流水較多,直到今年才發現鉅額財產不翼而飛,遂訴至法院要求遊戲公司全額退款。

未成年人網絡充值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遊戲運營企業的責任大小是此類案件處理的焦點問題之一。廣州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一庭庭長鄧毅君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小熊的案件並非個例,尤其是在網絡已成爲廣大學生重要學習渠道的今天,類案糾紛更是常見。

“在實踐中,判決退款的比例需要根據個案情況具體判斷,父母是孩子家庭教育的第一責任人,網絡平臺也應積極履行自身義務,防範未成年人充值消費,法院在處理相關糾紛時會對各方履行責任的情況予以充分考慮。”鄧毅君表示,解決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大額充值問題,需要家庭、企業、學校各方共同負起責任,守護孩子健康成長。

記者瞭解到,考慮到未成年人網絡充值案件特點,廣州互聯網法院與某互聯網遊戲公司在“楓橋E站”工作機制框架下,共同建立了未成年人充值糾紛前端預防機制,包括法院委派固定的第三方調解團隊專責調處此類糾紛、通過示範判決明確責任分擔規則、由第三方調解團隊按照要素列表指導家長提供信息等,該機制施行後,此類糾紛調解成功率超過72.5%。

剛柔並濟推動社會共治

“本來開開心心帶小可(化名)去遊樂場,沒想到被人偷拍,還在小可臉上貼‘大便’貼紙,太讓人氣憤了!”近日,博主黃某在短視頻平臺發佈了污損不足週歲嬰兒肖像的視頻,小可的父親發現後,訴至法院,要求黃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我是用視頻軟件自帶的卡通貼紙作爲遮擋,沒有加入個人評論,小可這麼小不可能有精神損害。”黃某不同意小可父親的訴訟請求,雙方一時爭持不下。

廣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爲,嬰幼兒作爲無民事行爲能力的羣體,應根據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給予特殊保護。“司法不能以嬰兒無法感受痛苦而否定其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從而忽視制裁不法行爲和補救無辜受害人的職責,尚在襁褓中的嬰幼兒也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案件經辦法官朱曉瑾表示。

涉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事關祖國花朵和民族未來,事關億萬家庭幸福安寧。當前,互聯網已全面滲透未成年人的學習生活,廣州互聯網法院一直致力於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空間保護,強化未成年人保護的法治保障。

在用戶利用網絡侵害婦女兒童名譽權案件中,廣州互聯網法院邀請廣東省廣州市婦女聯合會,爲遭受網絡侵擾的婦女兒童提供心理疏導,將“剛性”的司法裁判與“柔性”的心理關愛相結合,引入“承諾書”機制,防止同一原因引發的網絡侵權反覆發生,更大程度消弭糾紛對婦女兒童心理健康造成的影響。

對於案件處理中發現的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問題,廣州互聯網法院向有關行政機關、網絡平臺、學校等發出多份司法建議,內容涵蓋網絡平臺實名認證、未成年人網絡充值防治等。通過司法建議的方式推動互聯網平臺治理和社會共治,形成了全社會共同參與兒童權益保護的良好格局。

多點發力播撒法治種子

“我倡議:堅持司法辦案與社會管理、學校教育、家庭支持相融合,構建安全用網機制,重視安全用網教育,共同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在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宣傳週啓動儀式上,廣州互聯網法院法官林媛作爲網絡保護代表,發出鄭重倡議,呼籲社會一起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廣州互聯網法院堅持法治教育“引進來”與普法宣傳“走出去”相結合,多維度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今年以來,通過“遨遊少年·走入法院”“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專題開放日活動”等,邀請學生、家長走進法院參觀學習。

“我因網上‘衝浪’意見不合被網暴怎麼辦?”“我的遊戲賬號被封號了怎麼處理?”“上網購買明星小卡,賣家不發貨咋辦?”這是同學們在“引進來”活動中最關心的問題。帶着這些問題,法官李佳走進了廣州市城市建設職業學校,爲近800名師生帶來一場“E法同行 守護少年的你”普法主題講座,通過以案說法、現場答疑等方式,與同學們互動交流。

據瞭解,今年4月,廣州互聯網法院與廣州市婦聯簽訂了《關於共同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涉網糾紛實質化解的合作協議》,根據該協議,雙方將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協同開展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

廣州市婦聯副主席宋春梅表示:“希望以本次簽約活動爲契機,與法院繼續加強溝通協作,將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觸角從線下空間延展到網絡空間,形成更大合力,高質量推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做深做實。”

“未來,廣州互聯網法院將繼續暢通與婦聯、行業協會等部門協同的多元解紛渠道,凝心聚力爲未成年人打造一個更加清朗、文明、和諧的網絡環境。”廣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邵山表示。(鄧 君 譚靜宜)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