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土拍:珠實聯合體16.06億摘金融城地塊 須按要求建設重點工程金額22.4億
觀點網訊:10月30日-31日,廣州共計7宗宅地入市,包括金融城東區地塊、琶洲南三兄弟、荔灣河柳街地塊、越秀廣州大道中地塊、番禺禺山大道地塊,均爲此前延期的地塊。
其中,廣州天河區金融城東區AT091415地塊由廣州珠實地產有限公司 、廣州市城投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廣東省潤投諮詢有限公司、廣州南沙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底價16.06億競得,摺合樓面價爲19672元/平方米。但若算上建設重點工程資金和扣除公服配建面積後,樓面價則爲50269元/平方米。
該地塊屬二類居住用地R2,宗地面積33437.82平方米,可出讓用地面積16881.76平方米,計算容積率建築面積≤81620平方米,地塊容積率4.83,競得人還需要參與建設市重點工程,以及配建旁邊AT091417地塊的18班小學,地塊起拍價16.06億元。
出讓要求明確,地塊競得人須按要求建設廣州市重點工程(項目),建設金額爲人民幣22.4億元,項目建成驗收合格後須無償移交給廣州市政府指定單位。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與廣州市政府指定單位簽訂廣州市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監管協議》,否則出讓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若配建項目完成結算後,結算金額小於土地出讓配建金額,土地競得人必須按覈定差額補繳收入。
競得人須按規劃要求建設AT091417地塊(中小學用地),並按照2016年3月1日實施的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號、2018年2月13日實施的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和2019年11月14日實施的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號以及《關於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裝修標準的通知》(穗建房產〔2017〕499號)的要求建成驗收合格後,無償移交給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與廣州市天河區政府指定部門簽訂AT091417地塊(中小學用地)的建設合同,否則出讓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