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10對鸚鵡每天叫「鄰居崩潰看精神科」 男挨罰2000元后剩2只
屏東鄭男因在住家飼養10對鸚鵡,遭鄰居控訴製造噪音、妨害安寧,當中還有住戶怒訴鸚鵡一直亂叫害他要去看精神科吃藥。(民衆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鄭男因在住家飼養10對鸚鵡,遭鄰居控訴製造噪音、妨害安寧,當中還有住戶怒訴鸚鵡一直亂叫害他要去看精神科吃藥,爲此,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鄭男2000元罰鍰,鄭不滿向法院聲明異議但遭駁回,現在他只養2只,其餘去向他則稱,「不在家裡了」。
判決書指出,鄭男在住家飼養鸚鵡,經常遭鄰居檢舉製造噪音、妨害安寧,今年8月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妨害公衆安寧者裁罰2000元。爲此,鄭男不服,向屏東簡易庭聲明異議要求撤銷處分,他強調,噪音並無持續製造,也已加強隔音設備,況且噪音須依環保局管制標準鑑定。
鄭男坦承,他當時飼養約10對鸚鵡,確實有鄰居向他反應噪音問題,他也因而施作隔音設備。但法官從檢舉筆錄發現,檢舉人稱,鄭男住家樓上應該是鸚鵡養殖場,幾乎每天早上5點鸚鵡就會開始慘叫,導致他都要去看精神科吃藥,所以纔會報案希望能夠恢復安寧。
另也有附近住戶檢舉稱,鄭男飼養鸚鵡的叫聲已妨礙安寧,怪叫聲聽了很不舒服。由此,法官認定鄭男在家養鸚鵡所產生的鸚鵡啼叫聲已影響他人生活安寧,即使加裝隔音設備,鄰居也是會聽到鸚鵡啼叫,足見加裝的設備不足,因此駁回鄭男的聲明異議,不得抗告。
對此,鄭男表示,目前家裡只養2只鸚鵡,至於其他鸚鵡去向,他僅說「不在家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