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民法下修成年到18歲 警:年輕學子成詐騙新韭菜

民法下修18歲爲成年人,年輕學子可自行開設帳戶、申辦信用卡,恐成爲「詐騙新韭菜」。圖/警方提供

逢甲、東海等中部多所大學的學生遭林姓電玩店業者,以無卡分期付款方式詐騙,林如今遭檢方起訴求重刑,臺中市刑大經濟組調查,此次無卡分期詐騙案,被害大學生有一一九人,其中十八歲至十九歲的比率達三成二,辦案人員形容,年輕學子已成歹徒「詐騙新韭菜」。

另一個案例是年僅廿一歲的臺中市遊姓男子,前年底夥同齡女友,經營博弈、詐欺機房,利用一頁式廣告,吸引被害人聯絡後進而詐騙。檢警去年底收網抓人,帶回遊等涉案廿八人,初步清查被害人超過七十人,其中有八人是十七至廿二歲的高中、大學生,有女大生把儲蓄的九萬八千元投入遊男的虛擬貨幣投資帳戶,全都血本無歸。

過去民法規定滿廿歲才屬法定成年,可免法定代理人同意,簽定契約、辦理信用卡,但今年元旦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十八歲,大學生都可自行開戶、申辦信用卡等。

臺中市刑大經濟組統計,今年一月至十一月,十八歲至十九歲的詐欺案被害人有二○六人,與去年同期相比,十八至十九歲的詐騙被害人僅九十五名,今年增加一一一人,增加比率一點一六倍。

根據刑事局二○二一年的全國刑案統計資料,職業是學生的詐欺被害人有四四六二人,佔總數百分之九點九,去年成長到五一三四人,佔比雖降爲百分之九點七,但原因是詐騙橫行,被害人總數從四萬四六七四人,暴增到五萬三○六二人,成長一成八,今年因民法下修成年年齡,被詐騙學生數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