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押金、會員費納入銀行第三方存管 銀行名單綜合多因素確定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5月10日,民政部、金融監管總局、央行等七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針對風險隱患較大的押金、會員費,在日常監管的基礎上,採取銀行存管和風險保證金方式管理,發揮金融機構前哨作用,進一步提高資金安全水平。

《意見》第9條明確,要實行銀行存管和風險保證金方式管理。押金、會員費,應當採取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和風險保證金等方式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民政部門要會同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制定存管的具體要求、辦理程序、養老機構和存管銀行的權利義務等存管規則,綜合資信狀況、服務水平、風控能力、人力資源等因素確定所有承接業務的商業銀行名單,並向社會公佈。養老機構在公佈的名單範圍內,自主選擇存管銀行,與負責監管的民政部門、存管銀行簽訂三方存管協議,開設專用存款賬戶,如有賬戶變更和撤銷等情況應當及時向負責監管的民政部門報送。

《意見》還要求,存管銀行要建立養老機構賬戶管理系統,歸集養老機構資金收取、使用等信息,並與民政部門信息系統實現對接。民政部門要依託信息系統加強對養老機構預收費的事中事後監管,發現養老機構涉嫌非法集資行爲的,要將有關情況通報存管銀行。存管銀行根據法律規定和存管協議約定,對專用存款賬戶採取相應的限制措施。

“出臺《意見》是落實‘管行業必須管風險’的具體舉措。”金融監管總局打非局一級巡視員付佔勝在民政部二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解讀《意見》時表示,《意見》加強了養老機構預收費收取、管理、使用、退費的監管,明確了預收費的銀行存管和風險保證金管控方式,強化了預收費的日常監管和風險監測,對防範養老機構商事行爲異化爲非法集資活動將會起到積極作用。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副司長李邦華介紹稱,對預收費採用銀行第三方存管方式進行管理,是很多行業的普遍做法。近年來,一些地方民政部門在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實踐中,也積極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意見》對押金、會員費額外提出實行銀行存管和風險保證金方式管理,目的是確保專款專用、壓降風險,進一步保障資金安全。

據瞭解,養老機構預收費主要包括養老服務費、押金和會員費三類。養老機構一次性收取養老服務費和押金的額度一般不會太高,不同地區間差異也不大;而會員費則由於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機構規模和類型不同,額度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風險隱患相對較高。

付佔勝表示,下一步,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將與行業主管部門繼續密切配合、同向發力,切實守護好老年人的錢袋子。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配合主管部門將防範非法金融活動融入行業規劃、制度建設、日常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工作全過程,建立健全常態化監管機制。

二是堅持高壓嚴打。侵害老年人權益的非法集資行爲性質惡劣,必須主動出擊、露頭就打。付佔勝介紹稱,目前正在全國開展的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針對養老、旅遊等重點領域,加大查處、打擊力度,處置、曝光一批非法集資案件,形成有力震懾。

三是加強監測預警。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與行業主管部門加強信息共享,進一步強化養老領域風險監測排查和形勢研判,防患於未然。

四是強化宣傳教育。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6月集中開展宣傳教育,通過這幾年的集中宣傳,對普及金融知識、提高羣衆防範意識起到很好作用。付佔勝表示,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現在正在全力準備今年集中開展的“守住錢袋子 護好幸福家”宣傳月活動,希望各位媒體朋友積極參與,通過一年接着一年的持續宣傳,努力營造全社會防範和抵制非法集資的濃厚氛圍。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在解讀《意見》時還表示,將會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制定存管制度,明確存管規則,細化判定資金異常流動的情形,確定本地區承接業務的銀行名單等。與銀行系統建立溝通合作機制,完善養老機構預收費風險監測、預警提示、異常報告等工作流程,指導存管銀行根據監管規則,建立養老機構賬戶管理系統,歸集養老機構資金收取、使用等信息,明確存管銀行接入標準,與民政部門信息系統實現對接,形成行業主管部門與金融機構雙向發力的管理模式。